索引号: | XC412927-02-2014-00002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4-02-26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淅川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淅政办〔201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淅川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冀建成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温应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建立 县商务局局长
成 员:张本贵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明 县政法委副书记
陈自勇 县法院副院长
赵均峰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群周 县发改委副主任科员
燕 军 县工信局副主任科员
张 兵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黎明 县监察局副局长
程根伟 县司法局副局长
周建伟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新生 县环保局纪检组长
凌崇祥 县农业局副局长
章玉锋 县林业局纪委书记
时敬中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范坚顺 县商务局副局长
刘亚俊 县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孙 峰 县人行副行长
王 艳 县国税局副局长
曹建平 县地税局副局长
吕铁牛 县工商局副局级干部
殷国红 县政府法制室副主任
魏 杰 县食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稽查队队长
赵崇玉 县畜牧局副局长
程 龙 县物价局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督促检查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承办上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范坚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4年2月21日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1日印发
(共印6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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