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4-00032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4-08-25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淅政办〔2014〕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统一安排和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全县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疑似违法图斑逐一核查,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查处并全面整改;根
据监督检查结果,评估各乡镇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的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对违法用地的乡镇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保护国土资源,维护群众权益;对通过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反映出的违法问题,检验及时制止、报告、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情况;对日常执法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和督促检查。
二、时间安排
2014年7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到县国土资源局领取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图件数据;7月20日前,县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街道)按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关要求,对下发的土地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逐一开展核查,完成图斑的外业核查;对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整改,并汇总形成我县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和工作报告,经县政府审核同意后,报送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31日前,根据市督查和审核意见抓紧组织整改纠正,完成县级验收,迎接市政府对我县卫片执法工作的督查;8月上旬,按照督查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8月中旬向市卫片执法检查办公室上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最终数据成果,迎接市政府的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高效开展工作。国土资源局要做好业务指导和统筹安排,共同做好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各项任务。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完善的协调协作机制,全力配合好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县国土资源、发改、公安、安监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依法依规查处各类土地、矿产违法行为。
(三)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主体,要对有关数据负责,并承担整改主体责任;要及时查办和公开通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典型案件;要制定警示约谈方案,对违法严重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开展警示约谈,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强化监督检查。积极推动执法监督方式转变,确保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县国土部门要认真按照要求,不等不靠,积极作为,如实填报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及日常执法中发现、制止、报告和查处情况等,并作出分析和说明。要建立健全日常执法工作成效机制,对日常执法工作到位、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履职不到位的,通报批评。
201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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