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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15-00028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5-05-14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淅川县无线电机构建设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5-14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15〕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及《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成立领导小组的通知》(宛政办文〔2014〕14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通知》〔宛政办文〔2015〕41号〕等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加强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无线电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随着无线电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深入普及,无线电设备已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在党政机关社会治安、电信服务、航空服务、电力调度、交通运输、广播电视、气象水利、抢险救灾、文教娱乐、工矿企业、库区自动监测设备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随着无线电台站数量的不断增加,频率资源日趋紧张,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更加突出。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措施,全力配合维护好空中电波秩序,确保各种无线电业务正常开展。
  
  二、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淅川县无线电管理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履行职能,及时研究县域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的无线电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配合省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做好本县内无线电管理和相关协调工作。
  
  (三)配合市无线电管理局建立健全本县内台站资料数据库,督促各设台单位办理使用许可手续。
  
  (四)协调查处无线电有害干扰和非法设台,帮助追缴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五)负责本辖区无线电监测站的职守和维护等工作,准确掌握辖区内电波秩序和频率占用情况;
  
  (六)进一步做好打击和整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违法犯罪活动等相关工作,为监测定位、逼近查找提供信息和依据。
  
  三、落实机构设置,切实加强县级无线电管理部门的建设。
  
  根据市政府办〔2014〕14号〔2015〕41号文件要求,加强对本辖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为便于工作开展,我县成立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由对口联系此项工作的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并配备专职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专职工作人员2名。
  
  附件:淅川县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2015年5月9日
  
  附件:
  
淅川县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淅川县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杨红忠任主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徐卷林任副主任。
  
  淅川县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姚云亭任办公室主任,李建平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专职工作人员为李西勤、付钰。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9日印发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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