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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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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15-00059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5-09-07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9-07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15〕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淅川县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2015年8月16日
  
淅川县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淅川县委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淅川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淅发〔2015〕3号),设立淅川县畜牧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整合的职责
  
  将县商务局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畜牧局。
  
  (二)承接的职责
  
  1.承接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职责。
  
  2.承接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职责。
  
  3.承接上级下放到县级畜牧部门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畜牧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组织制定全县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牧草种子等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全县涉牧财税、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措施的制定。
  
  (三)指导全县畜牧业生产,引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区域布局和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指导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产业化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负责畜牧业统计分析、监测预警与信息发布工作。
  
  (四)负责全县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全县畜禽防疫、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检验。
  
  (五)负责畜禽养殖、种畜禽、兽药、饲料牧草种子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相关行政许可。
  
  (六)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七)负责全县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培育和推广畜禽新品种。
  
  (九)负责饲草饲料资源开发利用及草地建设、保护和监督管理。
  
  (十)承担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指导生鲜乳收购站布局规划和建设,负责生鲜乳收购站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兽医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制定全县畜牧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规划,组织畜牧业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指导全县畜牧兽医科技推广队伍建设,指导推动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开展畜牧业环保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畜牧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指导全县畜牧业技术服务、监测检验、监督执法等体系建设。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畜牧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工作,承担对外宣传、新闻发布、舆情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和后勤服务工作,指导全县畜牧业信息化建设。指导实施畜牧业科技项目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畜牧业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
  
  拟订并实施畜牧业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提出扶持畜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有关措施建议;承担畜牧业投资和项目的计划与监督管理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承担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和行业审计;承担畜牧业外资项目管理工作。
  
  (二)人事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畜牧兽医股。指导全县畜牧业发展;负责畜牧业发展有关规划实施工作;参与扶持全县畜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并组织落实;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养殖和产业化发展;拟订畜禽改良规划,组织开展畜禽遗传资源登记、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畜禽新品种培育和推广工作;依法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畜牧业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依法负责畜禽规模养殖废弃污染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畜牧业生产监测、预警和行业统计工作。拟订奶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奶源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和奶畜养殖管理;指导生鲜乳收购站布局规划和建设,负责生鲜乳收购站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指导建立养殖档案和生鲜乳收购、销售、检测记录。
  
  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动物防疫工作,承担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兽医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机构。
  
  研究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预案、应急处置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全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具体组织淅川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信息化指挥系统建设;组织县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负责应急储备资金、物资管理和调度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日常应急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工作;组织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伍和技术专家组建设管理。
  
  (四)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股。负责从畜禽养殖环节及食用畜禽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体系建设规划和质量监测检验计划;组织开展全县畜牧、兽医、饲料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组织协调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整治规范工作;负责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畜牧业重大问题调研,提出畜牧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等措施建议;承担畜牧业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县畜牧系统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承担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兽药发展规划,负责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兽药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兽药质量监测检验体系建设规划和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承担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组织制定饲料工业发展和草原保护建设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饲料产品质量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负责饲料行业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饲草饲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饲料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负责草场建设、保护和监理工作;负责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监管工作;负责制定饲料产品和牧草种子监测抽检计划;指导饲料企业执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承担饲料工业统计工作。
  
  (五)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拟订全县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技术鉴定等活动。
  
  (六)监察室。协助做好纪检工作年度计划制定,文件起草等工作,指导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制定行政监察工作年度计划和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效能监察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做好群众举报信件以及转办的投诉件的登记工作;监督本系统党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兑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调查违反党纪政纪案件以及本系统重大违规违纪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局党组、行政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
  
  四、人员编制
  
  县畜牧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
  
  核定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畜牧局负责畜禽养殖、屠宰和生鲜乳收购环节,以及食用畜禽产品、生鲜乳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养殖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食用畜禽产品和生鲜乳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按食品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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