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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15-00060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5-09-07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9-07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15〕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淅川县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8月21日
  

淅川县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文化市场集中整治有关要求和市政府安委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安〔2015〕22号)文件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文化市场监管,为广大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排查全县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在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规范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消除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各类安全隐患,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使全县文化市场经营管理秩序得到规范,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工作任务
  
  (一)查处网吧、娱乐场所经营行为。加大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严查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为其提供“公卡”、身份证号码上网等行为;严查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游艺娱乐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经营行为。文化部门作为文化市场主管单位,要及时组织对全县所有文化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一个不漏,不留死角。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提交公安消防部门予以处理。对检查中发现无证照的“黑网吧”、“黑KTV”,要依法函告工商部门予以查处,对有照无证的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也要函告工商部门予以处理。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各乡镇、街道)
  
  (二)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我县文化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指导、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进一步提升我县文化市场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查处:一是消防安全隐患。以电气线路、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安全管理制度等为重点内容进行排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依法限期整改。二是治安安全隐患,做好治安防范治理工作。三是网络安全隐患。查处网络不良信息,确保网络信息安全有序。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
  
  (三)加大对无证照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查处力度。全面清查文化市场各类无证照经营单位,对无证照或有照无证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取缔。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各乡镇、街道)
  
  (四)严格互联网接入服务。联通、电信公司要配合文化主管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按照文化部门要求对违法经营情节严重的网吧暂停互联网接入服务。配合工商部门开展“黑网吧”取缔工作,对无证照或有照无证网吧做好断网工作。
  
  (责任单位: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
  
  三、方法步骤
  
  集中行动为期两个月。自2015年8月15日起至2015年10月15日,共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加强宣传阶段(8月15日至8月20日)。召开文化市场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集中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和内容,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加强各经营业主知法守法意识和能力。
  
  (二)建立台账、专项整治阶段(8月21日至10月10日)。
  
  一是摸清底子,建立台账。各相关单位要立足本部门工作职责,迅速对辖区内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矛盾,认真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排查问题不缺不漏,整改任务清晰明确。
  
  二是搞好集中整治。在整治期间,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文化、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参加,开展三到五次集中行动,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文化行政部门执法人员采取不定期检查、不间断检查和错时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严厉查处各类文化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发现问题,立即整治,依法处理。网吧、KTV等是公众聚集场所,万一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公安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对先期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指导、跟踪治理、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每一个安全隐患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对未取得消防安全合格证的各类文化经营场所,一律不得营业。工商部门要依法坚决取缔无证照或有照无证的“黑网吧”、“黑KTV”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对“黑网吧”要做到露头就打,防患于未然。
  
  (三)深化整改、巩固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5日)。对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巩固集中整治行动效果。整个验收工作要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大多数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对群众反映比较大的突出问题,要适当延长整治时间,直到问题得到解决为止。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努力增强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要定期听取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排查整治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构建多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管理体系,通过召开会议、信息互通、联合行动等形式,加强沟通协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同时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重拳打击文化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文化市场管理责任重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意识,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不断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次数,及时督促经营单位切实做到立行立改。县委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要定期不定期随机查访,促进活动深入开展。对集中整治行动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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