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5-00088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5-11-19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淅政办〔2015〕9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淅川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2015年9月28日
淅川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淅川县委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淅川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淅发〔2015〕3号),设立淅川县交通运输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职责。
2.取消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职责。
3.取消在港口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的许可职责。
4.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整合的职责
1.将水上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证核发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含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证核发两项行政审批事项,整合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证核发(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现场检查员从业资格证核发)一项行政审批事项。
2.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含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与从事本县行政区域内跨两个乡(镇)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班线许可两项行政审批事项整合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发一项行政审批事项。
3.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审批,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审批,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审批四项行政审批事项整合为进行涉路施工活动许可一项行政审批事项。
(三)承接的职责
1.承接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审批职责。
2.承接上级下放到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衔接平衡公路、水路等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协调通县铁路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全县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国家、省、市、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收费公路有关政策措施。
(六)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全县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制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件起草和目标管理、政务督查、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宣传、外事、计生、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贯彻实施公路、水路行业科技、信息化政策;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拟订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意见办法;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外资、信贷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资产监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县内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及内部审计工作。
组织开展政策研究和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监督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二)信访室。负责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负责排查和消除不稳定因素及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
(三)人事监察股。协助做好纪检工作年度计划制定、文件起草等工作,指导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制定行政监察工作年度计划和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效能监察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做好群众举报信件及转办的投诉件的登记工作;监督本系统党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调查违反党纪政纪案件以及本系统重大违纪违规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局党委、行政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保护、卫生监督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教育管理,承担有关智力引进工作。
(四)综合规划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衔接平衡公路、水路等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相关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国家、省、市、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或参与全县公路、水路工程设计审批;贯彻落实公路、水路建设相关技术标准;承担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并发布有关信息;提出全县公路收费站点设置建议。
(五)安全监督股(应急办公室)。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承担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相关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安全信息统计、分析、报送等工作。
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等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运输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指导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运营和汽车租赁等工作;贯彻落实全县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和标准,按规定负责公路、水路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公交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城市公交行业发展规划;监督实施县城区公交运力投放和线路站点的规划、建设、维护;监督指导城市公交运营工作。
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六)建设管理股。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及维护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承担全县交通重点公路、水路等工程施工许可、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维护工作。
四、人员编制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股级领导职数7名。
核定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统筹衔接公路、水路等规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审核相关项目须征得县交通运输局同意。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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