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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16-00009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6-01-27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1-27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1512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淅川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1217


淅川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36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4105号)、《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案的通知》(宛办〔20153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措施,健全机制,有效遏制和妥善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类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的原则。及时稳妥地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坚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健全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3、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工作机制。

三、目标任务

以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教育等建设领域,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重点工程、招商引资项目、新农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开发区及产业集聚区项目为重点,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断完善和创新管理体系,健全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实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制度化、法制化,切实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易发、多发势头,努力实现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妥善处置,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和社会公共事件。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集中整治。春节前,是农民工讨薪集中爆发的高峰期,易发生突发性、群体性案(事)件。对此,县政府组织专项行动,县人社、住建、房管、国土、交通运输、水利、教育、发改、公安、工商、工会等部门参加,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活动,重点查处易发多发农民工讨薪案(事)件的行业、领域、重点项目,对受理的农民工讨薪案(事)件及突发性上访事件,按照职责分工,建立档案,摸清底数,定人、定责,跟踪督办,限时解决。要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一批影响农民工工资支付突出问题和久拖不决、疑难的案件,并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制秩序。

(二)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日常检查力度,致力消除欠薪隐患。县人社部门要以建筑装饰、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为重点,扩大日常巡视检查覆盖面,认真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尤其是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县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开发单位、建筑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管理,重点对工程项目开工手续、总承包和分包企业资质、工程款支付等情况进行检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县交通运输、国土、房管、水利、教育等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要重点对施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和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县发改部门要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包括境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对拖欠工资的建设单位不得批准新建投资项目;对国家重点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主动协调解决。通过加强日常检查,对可能造成拖欠工资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

(三)畅通维权渠道。县人社、住建部门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工程总承包企业在项目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建筑领域农民工维权须知》公告牌,明示县工程项目主管单位、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以及工程项目部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明示县住建部门受理拖欠工程款、县人社部门受理拖欠工资举报投诉以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电话等信息。

(四)妥善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当前,农民工工资分配方式多样、结算支付涉及因素较多,容易发生纠纷。各级有关部门要创新工作机制,妥善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

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实清楚、责任主体明确的,县人社部门要责令整改并督促支付。因劳动合同履行、工资标准、工资结算支付等争议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解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要优先受理、优先开庭,简化程序,及时依法处理。因拖欠工程款或者工程质量、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支付等纠纷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处理,县人社部门监督发放工资。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该项目主管部门承担主要清欠责任,有关部门予以协助。

以各种极端方式讨薪影响社会稳定或假借讨要农民工工资之名实为索要工程款的不法行为,公安部门要迅速介入并妥善处置。对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公安部门受理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县人社、住建、房管、国土、交通运输、水利、教育、发改等部门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工作有效衔接,形成合力,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

(五)完善应急保障机制。要认真落实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豫劳社监察〔200319号),同时将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范围扩大到交通运输、水利等其他建设领域。县人社部门要完善联动反应机制,充分发挥工资保证金应急保障作用,研究建立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主要用于解决因拖欠工资造成的农民工临时生活困难,预防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而垫付的临时生活费或者路途费。

(六)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建立农民工实名管理制度,探索设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支付模式。健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体系,把劳动用工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范围,完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和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实行分类监管。建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和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对存在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方面予以限制。建立企业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企业征信系统,探索推进人社、住建、房管、国土、人行、工商等部门管理信息联网,实现对企业诚信信息互认共享和对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提高企业失信成本,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淅川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城建、交通、农业、教育等工作的相关副职领导任副组长,人社、住建、公安等相关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另行行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工作机构,各司其职,共同参与,形成合力,为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人社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受理并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具体承办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县住建、房管、国土、交通运输、水利、教育等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处理本行业因拖欠工程款造成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查处涉及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和追加工程款、计量计价、结算争议等源头性问题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督促所管项目落实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审验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县规划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规划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建设行为。县发改部门负责重点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县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欠薪逃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案(事)件。县工商部门负责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县司法部门要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各级人民法院要开辟农民工欠薪案件的绿色通道,快速审结受理的欠薪案件。县工信部门负责协调企业诚信信息共享及工资支付“一卡通”相关网络服务支持等工作。县财政部门要按计划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负责欠薪应急周转金的设立及监管。县人行要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相关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管工作,推进银行卡支付工资工作。县监察部门要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公职人员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调查,严肃处理。县工会要加强法制宣传和执行监督,提供法律援助,协调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三)落实监管责任。各乡镇政府对本辖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县直各部门对本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要健全目标责任制,通过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要求,层层分解落实任务,确保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行政问责,对工作组织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展缓慢、欠薪处理不力的,进行重点挂牌督办并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乡镇、部门及重大违法案件进行重点督查督办。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217日印发

(共印150份)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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