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1-2020-00001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0-12-22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淅政〔2020〕11号 | 所属主题: | 2020 |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淅川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淅政〔2020〕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现将《健康淅川行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8月19日
健康淅川行动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淅川行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中原行动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6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南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2020〕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和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加强政策统筹和部门协同,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促进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防控重大疾病为重点,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建立正确健康观等,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建设健康淅川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全方位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生活行为方式、生产生活环境和医疗卫生服务等主要因素,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努力解决重点疾病、重点人群及不同生命周期所面临的突出健康问题。
——从注重治已病向注重治未病转变。注重不同特点人群的健康教育与促进,落实每个人的健康第一责任,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努力使群众不生病、少生病,提高生活质量。
——坚持从卫生健康系统向社会整体联动转变。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和创造力,努力形成政府积极主导、社会广泛参与、人人尽职尽责的良好局面。
——坚持从宣传倡导向个人行动转变。要注重多形式宣传倡导,更要动员全社会行动,人人尽责尽力,努力实现全民参与、共担责任、共享健康成果。
(三)总体目标
到2022年,促进全民健康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到2030年,促进全民健康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健康公平基本实现,人均预期寿命等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预防为主,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推动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把健康知识融入各级各类教育,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建立县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签约医生团队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健全健康知识全媒体传播体系,加强对全媒体健康栏目、健康医疗广告的审核、监管,以及对新媒体平台健康科普信息的监测、评估和通报,支持广播电台、融媒体中心和其他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开发推广健康适宜技术和支持工具。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委,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科工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医疗保障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全面实施《河南省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2018-2030年)》,针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聚焦食堂、餐厅等场所,推广分餐公筷,加强营养和膳食指导,开展“三减三健”行动(减油、减盐、减糖,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口腔),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在农村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医院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引导人们合理膳食、戒烟限酒、吃动平衡,把疫情防控中形成的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固化下来、延续下去。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委,责任部门:县教体局、科工信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扶贫办)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推进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实现城区“两场三馆"(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和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综合馆)和“10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制定全县公共体育设施运营管理办法,完善财政补助、服务收费、管理运营、安全保障等措施,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普及国民体质检测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慢性病预防与慢性病非医疗干预机制。构建运动伤病预防、治疗与急救体系。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2.08%和92.28%,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3%及以上和44.04%及以上。(牵头部门:县体育中心,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县总工会)
4、实施控烟行动。广泛宣传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把控烟知识纳入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课程。强化公共场所控烟和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全面落实税收、价格调节等措施,提高控烟成效。不断加强卷烟包装标识管理,逐步建立完善戒烟服务体系,提高全面无烟法规覆盖人口比例。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委,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教体局、科工信局、司法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税务局、烟草局)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治疗、危机干预等方式,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依托城乡社区综治中心等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及设施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整合社会资源,在县精神病康复医院设立县心理咨询中心和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网络,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完善人事薪酬分配制度,体现心理治疗服务的劳务价值。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通过自学和转岗培训,逐步将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管理体系,畅通职业发展渠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委,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政法委、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医疗保障局、县残联)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加大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宣传力度,提升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巩固和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常态化推进工作场所及校园、市场、乡村、社区、公共场所等环境卫生清洁行动,抓好“厕所革命”,铲除疾病滋生和传播土壤。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建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构筑健康淅川的新生态。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以及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实施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开展装饰装修材料等消费品安全性评价,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加大饮用水工程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力度,保障饮用水安全。到2022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委,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委、教体局、科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
(二)关注重点人群,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大力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实施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加快县妇幼保健院项目进度,推进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障能力建设。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重视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促进生殖健康,持续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工作。加大儿科、产科、助产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力度。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3‰及以下和4.1‰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0/10万及以下和9/10万及以下。(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委,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委、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实施青年体育活动促进工程。建设健康学校,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中小学校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片联系中小学校制度,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人员和设备要配备到位。建好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保障师生在校用餐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的采光和照明达标情况以“双随机”方式抽检、记录并公布。建设全县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加强数据收集利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实施网络游戏总量调控,限制未成年人上网时间。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内容,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以多种方式对学生健康知识进行考试考查,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牵头部门:县教体局,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科工信局、卫生健康委、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团县委)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在矿山、建材等重点行业开展职业病专项治理。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监督执法体系建设。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病报告网络,运用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大数据平台做好数据采集报送工作。督促企业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法定责任和义务。加大尘肺病患者工伤保险保障力度。抓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开展“健康企业”创建活动。在县CDC(或县医院)建设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到2022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委,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委、教体局、科工信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医疗保障局、县总工会、县妇联)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加强对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治疗。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签约服务。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完善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的政策体系。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制定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22年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并持续下降。(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委,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委、教体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退役军人局、医疗保障局)
(三)推进防治结合,防控重大疾病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医疗机构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指导高危人群和患者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全面落实35岁及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规范化管理。建立心脑血管病防治网络、急性胸痛协同救治网络,推进县人民医院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推广心脑血管疾病防治适宜技术,提高规范化诊疗服务水平。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配备急救药品、设备和设施。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委,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委、教体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县红十字会)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制定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实施方案,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推进县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和有效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抗癌药物纳入医保目录,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加强农村贫困人口癌症筛查,继续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委,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扶贫办、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引导重点人群定期检查,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检测肺功能。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体系,提升基层防治能力和水平,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委,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医疗保障局)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开展血糖筛查行动,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和70%及以上。(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委,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体局、医疗保障局)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升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做好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新发传染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全面落实检测、预防、筛查、救治救助等各项防治措施,努力控制和降低床染病流行水平。强化寄生虫病、饮水型氟中毒等地方病综合防治和分类救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建立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体系和常态化风险评估机制,细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响应标准及应对措施,提高重大疫情应急响应能力。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标准,确保各级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70%。推进免疫规划标准化建设,确保疫苗接种安全。到2022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委,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县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体局、科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体育运动中心、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应急管理局、医疗保障局、扶贫办、林业局、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
16、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建立以县中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为网底、社会办医中医药服务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强化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努力实现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医馆)全覆盖。提高中医药在疑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疗效。积极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到2022年和2030年,中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达到90%和100%。(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委,责任部门:县疗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建立县健康淅川行动推进工作组织领导机制,统筹做好全县健康淅川行动的推动、协调、督导、考评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将落实“健康淅川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细抓好。各有关部门要层层明确责任,逐级分解任务,科学制定目标,形成县乡联动,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支撑体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要配备1名卫生健康(专兼职)管理人员,实行卫生健康网络化管理和服务。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健全投入机制,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用地需求,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安排卫生健康事业和产业用地,把建设用地计划纳入重点用地保障,允许依法依规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卫生健康服务设施。完善相关法规、规章,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推动健康相关信息互联互通共享。
(三)动员广泛参与。鼓励和引导单位、企业、社区(村)、家庭和个人积极参与,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鼓励社会捐资,依托社会力量依法成立健康淅川行动基金会,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各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设立健康淅川行动专题网站,大力宣传健康淅川行动,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抄 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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