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02-2013-00015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13-12-05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中共淅川县委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淅川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方案》的通知
淅发〔2010〕7 号 |
《淅川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中共淅川县委淅川县人民政府2010年3月30日淅川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提高县城文明程度,全面改善县城面貌,打造渠首生态宜居县城,根据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县城文明程度,为建设生态淅川、富强淅川、和谐淅川提供重要支撑。
二、创建目标
以县城的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化管理为重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城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崇尚公德的舆论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规范有序的生活环境。2012年前创成省级文明县城。
三、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这个目标不放松,大力推进县城软件和硬件建设,以创建文明县城、文明社区、文明景区为主要内容,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努力营造五个方面良好环境。
1、努力营造崇尚公德的舆论环境。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深化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抓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深入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文明办、文化局、教体局、广电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
2、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以"双争"(争创文明优质服务窗口、争当文明优质服务标兵)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树立窗口行业的良好形象。在各级机关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务实型、高效型、廉洁型机关活动,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形成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
3、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全面落实依法治县的各项任务,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扎实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平安淅川"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无毒乡镇、无毒村(社区)创建工作;坚决打击邪教,打击非法传教;扎实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综治办、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
4、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积极开展"百企千店践行道德承诺"活动,推荐表彰"文明诚信企业";广泛开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教育;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活动;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估机制;加强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
牵头单位:县工商局。责任单位:商务局、工业局、商业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卫生局、物价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
5、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生活环境。大力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改善城市环境面貌;以解决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卫生秩序等为重点,着力整治公共场所秩序,引导人们讲公德、守秩序;以解决主街道乱停乱放、机动车抢行,自行车占道骑行,行人乱穿马路等现象为重点,着力规范文明出行秩序,引导人们文明驾驶、文明乘车、文明行路;以治理背街小巷、城区入城口、城区"三河两沟"(铁庙河、娃鱼河、内河、古墓河、肖沟)等卫生环境为重点,着力改变垃
圾乱扔、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现象,建设整洁优美的城区环境;紧紧围绕居民"安、居、乐、业",不断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城区服务功能,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全力实施城区、景区净化、绿化、美化工程,积极抓好旅游业发展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经营、治安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卫生、旅游投诉等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景区品位。
牵头单位:文明办。责任单位:规划局、建设局、城管局、卫生局、旅游局、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水利局、安监局、房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重点
1、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完善规划。编制县城北区、县城西区、鹳河景观带等重点区域详细规划,规范城市建设。二是全面启动城区六条干线道路和十二项城市建设工程。六条干线为南环路、东滨河路,县城西区的X011线城区段和永安路,县城北区新建纵横两条主干道,形成十字交叉,拉出新区框架。十二项城市建设工程为:中心市场拆迁及开发建设、体育场改造升级、体育场北侧拆迁改造、县医院迁建、县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范蠡公园水厂建设、南阳路、钟观路、鹳河路、解放路、前进路、渠首大道改造。
2、县城绿化、亮化、美化。绿化方面:加快公园、游园及渠首大道的绿化建设,逐步完成城区主街道的绿化改造,进一步提高绿化指标。亮化方面:重点建设以蠡街东侧街道、鹳河两岸、中心文化广场、范蠡公园及综合体育场的城市夜景亮化景观带,为市民夜间休闲、娱乐营造良好的现代化城市环境。美化方面:主要以整治、规范户外广告牌,维护更新市政设施,加快人行道生态彩砖铺设,电力、通讯电缆集中规范、入地改造等,着力美化视觉环境。
3、市容市貌、交通秩序整治。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卫生,整顿规范街容街貌、建筑场地,取缔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贴乱画。强力整顿交通秩序,严格落实"严管街"制度,严管重罚机动车辆无证上路,违章行驶,乱停乱放,坚决取缔"摩的"、"黑"出租车非法营运。
4、文明社区创建。围绕社区居民的"安、居、乐、业",不断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提高社区服务水平。通过举办家庭才艺展示、社区扭秧歌大会、老年舞蹈培训班、青少年文明节等,加强邻里感情交流,建设一批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夯实文明城市的创建基础。
5、市民素质教育。广泛开展"道德规范进万家、诚实守信万人行"、"迎农运、讲文明、树新风"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全民文明素质。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作用,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6、文明景区创建。实施景区净化、绿化、美化工程,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经营、治安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卫生、旅游投诉等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景区品位,努力打造以丹江、香严寺、坐禅谷、渠首及荆紫关清代一条街为主的黄金旅游线路,将旅游景区建设成为淅川县文明形象的窗口。
7、文明村镇创建。各乡镇所辖15%以上行政村建成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示范村,年底前所有行政村完成村容村貌综合整治任务。国道、省道、旅游干道沿线村镇要在六月底前完成村容村貌综合整治任务。五星级以下乡镇晋级率不低于30%。
五、职责分工
根据创建目标,对相关单位职责分工细化明确如下:
建设局:⑴负责城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维护;⑵清除城区主干道两侧下水道淤泥;⑶启动垃圾中转站建设,合理设置垃圾回收点,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⑷搞好城区主街道两侧、范蠡大道两侧、渠首大道两侧行道树、花带苗木的补植补造及绿化工作;⑸牵头搞好城区光亮工程的规划、实施工作;⑹搞好所承担的卫生管理工作;⑺完成"创建省级文明
县城"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城管局:⑴积极履行县城管理行政执法;⑵取缔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流动经营、沿街屠宰,规范早夜市管理;⑶规范户外广告、单位门店招牌设置;⑷牵头组织门前"三包"责任制,消除公共场所的 "牛皮癣";⑸ 规范城区主干道两侧人行道的自行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的停放秩序,确保各种车辆首尾一致,摆放整齐;⑹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公安局:⑴负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和社会治安秩序管理;⑵加强交通管理,完善交通标志标线,规范人车通行秩序;⑶积极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禁拖拉机、农用车、三轮车进入"严管街";⑷防范、控制、减少治安案事件,稳定社会秩序;⑸严厉打击"黄赌毒"、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⑹控制县城区内高音喇叭、商业、公共场所娱乐、集会、居民生活等噪音污染;⑺协助民政部门救助、遣送生活无着乞讨人员;⑻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工商局(市场发展中心):⑴做好扬帆农贸市场、供销商贸城、果品市场、酒厂综合商贸城、南菜市、人民路宏大菜市场、罗池贯菜市场等专业市场的管理工作;⑵教育、引导商户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组织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消费者放心一条街"、诚信商户、优质服务单位评选活动,查处、打击假冒伪劣商品;⑶规范经营秩序,杜绝店外经营,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⑷严格审核户外广告的内容;⑸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交通局:⑴负责城区运输市场、车站、车辆管理。查处并取缔"黑"出租和"摩的";⑵加强对鹳河路五高以南、淅川汽车站、淅川大桥东头、罗池贯加油站路口等处客运车辆停靠拉人现象的治理力度;⑶加强对城区出租车营运秩序管理。严禁酒厂商贸城路口、影剧院周围、罗池贯加油站路口、北岗转盘、邮政大楼门前等处乱停乱放出租车,严查出租车司机用语不文明现象;⑷建设出租车和货运车辆停车点,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经营秩序;⑸负责淅川大桥、鹳河二桥桥面维修、养护工作,确保桥面无坑洼;⑹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卫生局(爱卫办):负责城区饮食、食品卫生监督和防疫工作。⑴加强卫生监督,确保城区所有饮食、食品卫生质量达标;⑵城区饮食门店一律实行前堂后灶,从业人员相关证件必须齐全;⑶组织城区各单位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并做好检查评比,开展"卫生进社区"活动;⑷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文化局:⑴负责所有文化设施、文物景点的建设及管理工作,做到制度健全,管理有序,归店经营,秩序井然;⑵抓好"扫黄打非"工作,无出售和传播黄色淫秽、非法出版物的现象;⑶加强城区网吧、电子游戏室的监管,坚决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上网不登记、超时经营等;⑷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⑸加强图书馆所辖区域的卫生管理工作;⑹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教体局:⑴加强学校周边责任区卫生清扫保洁、苗木绿化和体育设施管理,确保辖区干净卫生、绿化苗木无枯死缺株、健身器材无损坏现象;⑵加强综合体育场内经营摊位管理,严禁乱丢乱扔和不按规定时间出摊;⑶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三理"教育活动,促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⑷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⑸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规划局:⑴负责县城建设项目规划管理;⑵拆除违章违法建筑;⑶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旅游局:⑴负责制定、完善景区和旅游业各项标准、制度;⑵加强旅游管理,加大行业检查、指导力度,组织旅游经营相关单位开展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落实景区创A达标;⑶完成"创建省级文明
县城"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电业局:⑴负责有关用电的各种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⑵对中心文化广场、综合体育场、怡心园、淅川大桥、鹳河二桥、橡胶坝、范蠡公园、丹阳广场等城区重点部位和主街道路灯等电力设施进行检修,确保亮灯率达100%,逐步解决城区小街小巷无路灯照明问题;⑶配合建设局实施一批新的光亮工程;⑷加强鹳河景区卫生、设施、树木、摊位管理,树立窗口部位良好形象;⑸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公路局:⑴搞好渠首大道、范蠡大道的清扫、保洁和路面养护工作;⑵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民政局:负责社会救助、残葬改革、路名标示设置管理及搞好拥军优属工作。⑴规范主城区道路名称,维修、设置城区街道指示牌;⑵牵头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杜绝沿路撒纸钱、鸣炮奏乐及一切有损城市形象的行为;⑶积极救助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⑷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水利局:⑴负责城区河道的管理工作,确保河道内无垃圾、畅通、美观;⑵制止非法挤占河道和在城区河道两侧乱搭乱建;⑶牵头城区"三河两沟"、东风大渠的清淤;⑷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环保局:负责城区空气、水源、噪音污染控制。⑴取缔影剧院周围、仿古一条街等部位的露天烧烤,控制污水排放,降低建筑施工及工厂噪音污染,改善城区环境质量。⑵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外贸公司、供销社:⑴搞好所辖市场的卫生管理工作;⑵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房管局:⑴搞好房管部门开发的楼、小区及所管理公房的卫生管理;⑵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林业局:⑴配合建设局搞好城区绿化工作;⑵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广电局:⑴搞好"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⑵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文明办:全面履行检查、指导、监督、协调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职能。⑴搞好市民教育,强化市民诚信意识、县城意识,提高市民文明素质;⑵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尤其是"三理"教育;⑶督促窗口行业实行规范化服务,组织开展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⑷牵头争创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创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在电视台予以公布;⑸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县直其他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创建工作。⑴搞好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清除临街门面的 "牛皮癣",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租房户签订落实"门前三包"的责任书;⑵大力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窗口,争当文明市民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⑶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商圣街道、龙城街道、上集镇、金河镇:⑴加强辖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和小区、住宅区的卫生管理,修建必要的垃圾池,硬化小街小巷,确保大街小巷无垃圾、杂草、污水;⑵清除辖区大街小巷所有"牛皮癣"; ⑶落实辖区"门前三包"责任制;⑷配合民政局搞好市民教育,创建文明社区;⑸商圣街道、龙城街道要加强辖区公厕卫生及内部设施管理,确保无手纸乱扔、污水积存、设施破损现象;⑹上集镇、金河镇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南环路、鹳河西区建设拆迁等任务;⑺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其他乡镇:⑴要抓好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尤其是"三理"教育示范点的建设和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设。其中:荆紫关镇、九重镇要争创国家级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厚坡镇、西簧乡、上集镇槐树洼村要争创省级文明村镇,香花镇、寺湾镇要争创市级文明村镇;⑵要大力开展"
清洁家园行动",各乡镇每年要建成1-2个高标准新农村建设示范点。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网络。"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强的社会系统工程,是推动我县县域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载体。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坐阵,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将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各相关单位都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到"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努力增强县城意识、卫生意识、环保意识、文明意识。广电局要开辟专栏,跟踪报道创建活动情况,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全民参与创建工作积极性,切实形成人人参与创建工作良好氛围。
3、突出工作重点,科学推进创建。此次创建活动点多面广,千头万绪,要理清思路,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科学推进。要仔细研究,详细规划,科学布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着力推行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干群联动机制,力求形成合力。要坚持科学发展,严格创建程序,调动各行各业和广大市民的积极性,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4、强化督促检查,严格奖惩制度。县委、县政府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是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创建工作方案要求,对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建立周通报、月评比、季考核、年总评制度,树立典型、鞭策后进、定期排队、公开通报,强力推动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对重视不够、推诿扯皮、推推动动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对造成工作被动、整体工作推进落后的单位要追究主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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