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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02-2013-00016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13-12-05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中共淅川县委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淅川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淅发〔2010〕8 号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为提升我县城市品位,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县城,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活动。现将《淅川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淅川县委
                      淅川县人民政府
                       2010年3月30日
  

淅川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方案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的决定》和《省级园林城市标准》等相关精神,为加快我县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步伐,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10年开始,力争通过两年努力,全面实现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目标。为促进创建工作有序实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六创一迎"活动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的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究实效的原则,大力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活动,突出创建花园式单位、绿化达标道路、绿化达标公园,建设城市高品位游园绿地,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创建园林城市的总体目标是:结合全市"六创一迎"活动,通过两年努力,县城区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并逐步实现生态宜居目标。荆紫关、香花、九重、上集、仓房五个重点乡镇争取达到市级园林乡镇标准,其它乡镇也要达到县级园林乡镇标准。
  1、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完善,并逐年分步实施。县城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及道路绿化布局合理,比例适当,主次干道没有明显黄土裸露。
  2、卫星遥感影像测试与分析符合要求。
  3、县城街道绿化普及率达95%以上,干道绿化面积不少于道路总面积的25%,并形成林荫路系统,城市水体沿岸绿化良好。
  4、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以上,绿地率达到31%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完成年度义务植树任务。
  5、城区公园绿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特色鲜明。
  6、居住区绿化,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 0%以上,有休息活动园地;改造旧居住区绿化面积不小于总面积的2 5%。绿化种植管护良好,措施得力,人民满意。
  7、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环境良好,城区古树名木要有"身份牌",有重点保护标志,生产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规格、质量达到城市绿化栽植工程要求。
  8、全面开展庭院、阳台、屋顶、墙体等绿化美化活动,建成一批县、市、省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
  三、职责分工
  (一)县城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具体任务:编制适应目前我县县城发展现状的绿地系统规划,与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接,完成航拍任务。
  责任单位:建设局   责任人:赵有法(二)公园、游园、广场绿化建设1、范蠡公园:配套及完善基础设施,增加新的植物和园林小品;禁止非法建设项目,清理非法山庄。
  责任单位:建设局   责任人:赵有法2、游园:
  (1)北岗游园:改造现有绿化,补充栽植桂花、窝竹、棕榈等植物,添置代表淅川形象的城市雕塑,提升景观品位。
  (2)一小游园:改造现有绿化,栽植水杉

、桂花,设置园林小品,修复游园内甬道,提升景观品位。
  (3)怡心园: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栽植大规格黄山栾、桂花等园林植物,设置园林小品,提升景观品位。
  (4)南入城口生态广场:结合南环路建设和区域路网布局,新建生态广场。
  (5)北入城口游园:铺设草皮,栽植绿篱、香樟、黄山栾、棕榈等园林植物;修建甬道。
  (6)金河转盘小广场:补植绿篱、草皮。
  (7)中心文化广场:栽植大规格古树名木,提升城市品位。
  (8)人民路与东环路交叉口游园:铺设甬道,栽植棕榈、银杏、黄杨球、红叶小檗拼图、铺设红花草等园林植物;设置城市小品。
  ⑼南阳路与东环路交叉口:铺设甬道,栽植棕榈、银杏、黄杨球、红叶小檗拼图、铺设红花草等园林植物;设置城市小品。
  责任单位:建设局   责任人:赵有法3、综合体育场:增加石凳、石椅、石桌、景石、雕塑等园林小品;补充观赏花木成片种植。
  责任单位:教体局   责任人:邓文清4、东护岸坝台地绿化:增加石凳、石椅、石桌、景石、雕塑、寓言小品等;补植缺失苗木,提升观赏品位。
  责任单位:电业局   责任人:严君国(三)园林单位、园林小区1、争创县级园林单位、小区名单:计生委、卫生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人劳局、畜牧局、林业局、水利局、商业局、社保局、教体局、广电局、国税局、地税局、电业局、公路局、卫校、中医院、铝业集团、楚都宾馆、一小、二小、一中、二中、汽车减振器厂、信用联社、农行、工行、建行、法院、信息工程学校、联通公司、县人民医院、烟草局、建筑公司等。
  具体任务:绿化覆盖率占庭院总面积的30%以上,单位楼梯、走廊、办公室等场所均有花卉、盆景布置,人均达到2盆以上,小区有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庭院绿化花草树木布局合理,整齐美观,并做好拆墙透绿工作。
  责任单位:各创建目标单位   责任人:各创建单位主要负责人2、争创市级园林单位、小区名单:武装部、环保局、工商局、二高、三小、东方学校、丰水花园、丹江大观苑、丹阳迎宾馆、英泰花园小区、新世纪家园小区等。
  具体任务:绿化覆盖率占庭院总面积的35%以上,单位楼梯、走廊、办公室等场所均有花卉、盆景布置,人均不低于3盆,小区有相对较好的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庭院绿化植物配置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特色明显,具有一定的园林景观,并做好拆墙透绿工作。
  责任单位:各创建目标单位 责任人:各创建单位主要负责人3、争创省级园林单位:县委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财政局、一高、福森药业有限公司等。
  具体任务:绿化率占庭院总面积的35%以上,绿地覆盖率达45%以上,单位楼梯、走廊和办公场所均有花卉和盆景布置,人均达4盆以上,小区绿化有较好的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庭院道路、办公楼、生产区等点、线、面联成系统,具有一定的景观效果,还具备游憩功能,具有较高的园林艺术特色,并做好拆墙透绿工作。
  责任单位:各创建目标单位   责任人:各创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四)道路绿化完善城区道路绿化设施,对需要改建和补栽苗木的路段进行改建和补栽。创建省级绿化达标路:上九路、东环路。
  具体任务:道路绿化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25%,绿化设计美观大方,无明显黄土裸露,并且形成林荫路系统。
  责任单位:建设局   责任人:赵有法(五)河岸两侧绿化:娃鱼河、肖沟河、古墓沟等内河治理;东风渠、灌河两岸绿化具体任务:水利局负责河道清淤及两岸脏、乱、差治理;建设局负责绿化、美化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水利局 侯玉杰;建设局 赵有法(六)环城绿化:东环路和西滨河路两侧山体绿化具体任务:组织植

树造林,补充观赏花木成片种植;增加石凳、石椅、石桌、景石、雕塑等园林小品,提升城市外围生态景观。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林业局  李三成;上集镇  辛泽涛;龙城街道  徐卷林;商圣街道  柳震奇;金河镇  张国朝。
  四、实施步骤
  为扎实推进省级园林城市建设,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3月一2010年4月发布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公告,电视台开辟专栏报道。同时,组建创建工作班子,制定规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宣传发动。对照标准,查找差距,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0年5月一2011年7月组织各相关单位落实创建指标,完善绿化和基础设施,掀起建绿、护绿、管绿的高潮,努力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确保硬性建设达标。同时,对照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创建工作全面展开。
  (三)申报验收阶段(2011年8月一2011年12月按照相关标准认真做好各项准备,2011年8月初完成申报工作,对验收过程中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2011年底前通过省级园林城市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创建。为确保各项绿化指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以县委主管领导为组长,县政府主管县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参加的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统筹组织、领导、督察城市创建工作。县创建办要组织开展检查评比活动,找出创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各相关乡镇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专职专人具体负责,扎实推进创建活动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各责任单位要广泛宣传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重大意义,增强广大居民的绿化意识,激发全民参与城市绿化的积极性。宣传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并对绿化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及时反映绿化工作中的正反典型。县文明办和教体局要在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学生中开展"我为淅川添光彩"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力争通过宣传教育,激发全县人民争创省级园林城市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形成人人关心绿化、人人参与绿化、人人争当绿化模范的良好氛围。
  (三)夯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奖惩。一是实行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指挥部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各责任单位要按分配的任务和标准认真组织落实创建任务。创建目标考核的成绩要与单位领导的晋升挂钩、与"文明先进单位的评选"挂钩、与单位的年终目标考核挂钩。凡创建不力的单位和完不成创建目标的单位,要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理。二是加大奖罚力度。设立年度创建奖,对创建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根据情况,进行奖励;对完不成创建任务的单位,根据情况,给予惩罚。
  (四)扩宽投资渠道,加大创建投入。一是县财政加大对创建资金的倾斜力度,确保园林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绿化投资;对承担绿化建设项目的单位,县政府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由责任单位自行组织施工,由县建设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质量监理,统一工程验收,统一交付县里管护;二是采取租赁、承包、认建、认养等形式,把一部分公益设施推向市场,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着力构建以恢复生态为主的"林带+林区+园区"格局,实施森林围城、森林进城战略;三是县、乡两级在增加绿化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可通过单位出资、企业捐资、个人集资等形式集聚绿化资金;林业部门要通过生态城市建设,向上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尽快形成和达到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绿化效果。
  (五)完善配套政策,加

强绿化管护。城市绿化美化,必须坚持建管并重原则。一是制度建设。要建立管护责任制,制定操作性强的绿化管理办法和规定,完善城市绿化管理法规体系,把城市绿化管理纳入经常化、精细化、规范化轨道。二是依法建绿。所有新建、改扩建项目要做到建设工程与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不准投入使用。三是严格执法。加强园林绿化执法管理队伍建设,扩大执法的覆盖空间和时间。四是加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实行园林绿化设计、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发证制度。凡是从事园林设计、施工的企业必须到县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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