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02-2013-00026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13-12-05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星级农家宾馆发展的意见
淅政〔2010〕10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旅游立省"和市委、市政府"旅游立市"战略,推动"旅游立县"战略实施,促进全县农家宾馆更快更好发展,现就加快星级农家宾馆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加快星级农家宾馆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加快星级农家宾馆发展是落实省市旅游产业大全精神的重要举措2009年省市先后召开旅游产业大会,确立了"旅游立省"、" 旅游立市"的宏伟战略,社会各界投资旅游建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旅游热点地区的广大农民,更是抓住这一大好时机,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开展农家游、生态游,助推了旅游业的大发展。2010年3月省政府在全省开展"百村万户特色旅游村"工程,明确指出要对特色旅游村和农家宾馆进行大力扶持。
(二)加快星级农家宾馆建设是当前我县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搞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大力发展星级农家宾馆的意义主要有:一是有助于快速壮大旅游接待规模,促进农民脱贫致富。二是农家宾馆带动周边地区种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对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起到了促进作用。三是农家宾馆解决了农村部分闲散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起到就业"离土不离乡"的效果。 四是农家宾馆对农村社会的综合带动功能巨大,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三)加快星级农家宾馆发展是当前我县农家宾馆建设的内在要求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淅川县有50多户农家宾馆,主要集中在香花、仓房、马蹬、九重、荆紫关、毛堂等旅游乡镇。年接待游客5万人次,年收入500余万元。农家宾馆呈现出以下主要特点:一是发展速度较快;二是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三是经营模式日趋多样化。
淅川县农家宾馆的初步发展,为经营者带来了一定经济效益,但从发展程度来看,还处于低层次的起步阶段,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休闲农业和观光农业等旅游产品的深层次开发不够,对乡村文化传统和民风民俗资源的开发重视不够,经营特色不明显。二是经营管理水平偏低,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三是农家宾馆建造整体水平偏低,配套设施不完善,部分景点周边的农家宾馆乱搭乱建现象严重。
(四)加快星级农家宾馆建设是我县成为全市旅游强县的重要支撑淅川的近邻西峡县,止2009年底,农家宾馆已达到600家左右,农家乐已成为旅游热点地区农民的重要致富手段和主要收入来源。内乡县的农家宾馆也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淅川必须增强加快星级农家宾馆发展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加大力度促进农家宾馆的快速发展、跨越发展,防止被市场"边缘化"的倾向。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争创中国旅游强县为出发点,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依托景区、市场运作"为原则,按照"外部环境田园化、建筑风格特色化、内部设施现代化、服务质量星级化"的要求,创新经营机制,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化经营,促进农家宾馆由独立开发向联户成片(线)发展。
发展目标:加速农家宾馆规模建设,使全县星级农家宾馆于2010年达到55家,总床位达到1300张;2011年达到70家,总床位达到1800张;推进农家宾馆接待服务上档升级,现有农家宾馆在3年内全部提升到二星级以上,新建农家宾馆均应按二星级以上标准建设。
三、政策保障
奖励政策:从2010年起,经评定,每年县、乡财政安排农家宾馆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对二星级以上农家宾馆经营户的奖励。奖励资金(标准见附件一)由县财政承担80%,乡财政承担20%。星级评定以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7年发布的《农家宾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见附件三)为准。
项目扶持:结
合新农村建设,县、乡在项目资金使用上,加大对农家宾馆区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力度。景区将农家宾馆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以农村小额贷款担保等形式参与农家宾馆建设与管理,引导农户资金投入农家宾馆改造和建设。
信贷支持:当前,省市在金融方面加大了对农家宾馆发展的帮扶力度,有关部门要总结推广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农家宾馆发展的经验、做法,金融机构要积极为进行农家宾馆改造和建设的农户提供信贷支持,通过"信用村、户"评定、金融产品创新和提供金融服务等多种形式,帮助解决农家宾馆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并在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支持。
宣传推介:全面加强农家宾馆宣传促销,星级农家宾馆单位纳入县乡对外宣传范围,由县乡帮助和指导宣传促销工作,并提供旅游市场信息。县旅游网开辟星级农家宾馆专栏,大力宣传和推介星级农家宾馆。
四、配套措施
(一)成立机构。发展星级农家宾馆及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有关部门和旅游乡镇必须互相配合,加强协调。成立由县政府办、旅游局、规划局、建设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文化局、国税局、地税局、新农村建设办等单位和各旅游乡镇为成员的"淅川县发展农家宾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县长牵头,下设办公室,人员由上述单位业务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星级农家宾馆的发展及星级评定工作。
淅川县发展农家宾馆领导小组要将星级农家宾馆管理及评定工作作为未来几年旅游业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指导、管理、服务职能,并对星级农家宾馆实施动态管理。农家宾馆星级评定由经营者提出申请,所在村、乡(镇)两级初审后,盖村、乡(镇)公章并于当年11月底前报县星级评定机构评定,根据所申请的星级等级逐级上报市、省星级评定机构最终核定。获得星级标志的,由县旅游局报经主管县长签字后,于第二年2月底前兑现相应的奖励资金。经星级评定机构评定批复后,可以享有三年有效的星级及其标志使用权。取得新的星级及其标志的农家宾馆,其原有的星级自动失效。对已经评定星级的宾馆,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应按照标准,每年复核一次。复核不达标的,取消其星级及其标志使用权。
(二)星级农家宾馆发展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各重点旅游乡镇、县规划局要根据全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所依托景区的发展规划,结合集镇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和谐发展"的原则,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和旅游发展前景等因素,高起点编制星级农家宾馆发展规划。要严格建设审批、达标验收和补贴审核手续。努力使星级农家宾馆发展与旅游总体规划相协调,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衔接,与乡风民俗相统一,与生态景观相和谐,达到"设计科学、布局合理、错落有致、各具特色"的标准。在房屋建筑、环境营造、活动设计等方面充分考虑区域民俗特色,深挖文化内涵,增强吸引力,逐步形成一个村庄一种风格,一条道路一道风景,实现村村户户有特色。
(三)各重点旅游乡镇要加大星级农家宾馆示范村建设。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减免费用,扶持农家宾馆建设。各相关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圆满完成既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相关乡镇2010年具体任务详见附件二)。对完成年度既定目标任务70%以上的,按照本意见中的"奖励政策"予以补贴;对达不到年度目标任务70%的,补贴费用由农家宾馆所在乡镇全额承担。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扩充农家宾馆发展规模,满足景区接待要求。
(四)各旅游乡镇要加强区域内星级农家宾馆的发展服务工作。要加强对农家宾馆从业人员接待礼仪、服务规范、卫生常识、安全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农家宾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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