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02-2013-00027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13-12-05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防汛防旱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淅政〔 2010〕 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2009 年,全县上下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汛防旱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精心组织,科学调度,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防汛抢险和抗旱任务,确保了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水库、河道堤防安全,取得了防汛抗洪和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在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寺湾镇人民政府等 6个乡镇、公安局等 11个单位和严富强等 67名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年的防汛防旱工作中做出更优异的成绩。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和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切实增强做好防汛工作的责任感,立足本职 岗 位,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努力做好防汛工作,为我县防汛抗洪减灾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 2009年度防汛防旱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年五月七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