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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02-2013-00005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13-12-05 是否有效: 失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201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巩固和发展全县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切实加强全县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目标
  2013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安全河南创建为载体,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推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加快渠首水源地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预防为主,深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工作
  1、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近年来,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然存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依然薄弱,一些部门、企业管理水平较低、规章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还不够明确等问题依然存在。要全面树立“安全先于一切、重于一切、高于一切、大于一切”的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放在心上,静心履责,用心工作,始终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和制度执行。
  2、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建设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深化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和安全文化示范区建设。探索依托社会和企业资源建立安全文化传播、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体验基地,打造一批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广场、街区,筑牢安全文化阵地,构建具有自身特点的城市安全文化。
  3、全面开展企业职工全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设施工、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新招用的职工必须严格岗前培训。对应持证而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培训合格后再持证上岗。同时,安监部门要将参加安全培训作为执法检查的首查、必查内容,对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的人员按规定予以严处重罚。
  4、修订完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级各部门要对高危行业、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要害生产部位进行全方位监控,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要依托骨干企业,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不断提高抢险救援能力和水平。
  (二)突出重点,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
  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努力打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精神,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和落地休息制度。加强道路巡逻管控,加大客运、旅游包车、校车、工程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超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污损遮挡号牌、货车违法占道行驶等交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水上交通方面,要坚决淘汰报废超期服役船只,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全面封航;制定水上应急救助预案,并定期演练。所在地乡镇政府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联合交通运输部门落实好水上安全监管责任。
  2、消防和大型活动安全。严格落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各单位检查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仓储企业、集生产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高层和地下公共建筑等重点消防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坚持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进一步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力量建设。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大型活动安全许可制度和监管措施,严防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3、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加大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实施自动化监测控制系统改造并确保可靠运行。持续推进重大危险源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抓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烟花爆竹等行业内非法从业行为,扎实做好危险物品的运输和储存安全监管工作。
  4、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继续加强交通、水利、电力以及重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监管。认真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监测、检测和设备租赁等工程各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等危险性较大施工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防坍塌、防高坠、防触电、防机械伤害、防中毒和窒息等专项整治。
  5、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4号)要求,组织开展矿山整顿攻坚战,统筹采取关闭、整合、整改、提升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县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矿山,要依法予以关闭。对存在非法开采行为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小煤窑的监管力度,马蹬、盛湾、毛堂等乡镇,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确保日常监督巡查常态化。对发现的盗采和反弹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与国土部门及时对接,确保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取缔一处。
  6、特种设备安全。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重点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等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行为。
  7、职业卫生。强化职业卫生源头管理,深入推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以高危粉尘、高毒物质治理为重点,继续开展家具制造、皮革制鞋、汽车维修等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规定,切实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设。强化对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8、工业企业安全。全县以上规模企业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实到每一个车间、每一个班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实处。要大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杜绝麻痹松懈思想,对新上岗、转岗或轮岗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对关键岗位和特殊工种从业人员要做到100%持证上岗。
  9、教育系统安全。教育系统要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消除,对校舍、食品卫生、交通、危险化学品、教育教学设施器材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逐项排查,特别是对易发火灾、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仔细深入检查。尤其注重学生宿舍、校车、食堂、锅炉房、图书馆、实验室、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等重点场所与重点部位的排查。
  10、其它行业领域安全。强化旅游、冶金、电力、民用爆炸物品、商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突出抓好冶金煤气、交叉检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粉尘作业、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及火锅店液化气使用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和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区域等安全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继续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强化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设施、农业机械、防雷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三)落实责任,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体系建设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责任,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认真进行梳理排查,进一步保持严打严管的高压态势,毫不松懈地把“打非治违”工作推向深入。“打非治违” 牵头单位要继续组织开展联合集中执法,重拳出击、集中整治。要全面落实 “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停产整顿和整合技改后未经验收擅自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务求“真停、真关、真整、真治”。要加大“打非治违”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打非治违”舆论氛围,震慑非法违法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紧紧抓住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强化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狠抓整改治理责任和工作落实。推进分类分级监管,完善重点企业监控制度,逐步形成企业自查、自报、自改安全隐患的长效机制。继续加大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挂牌督办力度,确保规定时限内重大隐患整治率达100%。
  (四)加强指导,稳步推进“安全创建”活动
  一是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坚持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的主要抓手,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项鼓励支持政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做好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标准,做到质量与数量并重。建立达标企业动态管理机制,鼓励达标企业升级;对事故多发、安全管理水平下滑的企业,及时取消达标资格。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作用,加强宣传指导和教育培训,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2013年年底,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冶金等高危企业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化创建三级以上标准,规模以上的一般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达标率达到30%以上。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社区(村)创建活动。继续做好安全发展型企业、安全发展型行业、安全和谐型村镇(社区)、安全保障型城市创建达标工作,加强创建指导,科学设立安全促进项目,持续改进基层安全生产条件。2013年,九重、香花、厚坡、马蹬、上集、荆紫关、金河、盛湾等镇,必须在人员配备、执法检查装备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达到创建标准。三是积极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装备,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客车、半拖挂货车、出租车和校车年内要全部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露天采石矿全部采用中深孔爆破和机械铲装技术;城区安全距离不够的加油站一律采用HAN阻隔防爆技术进行改造;丹江口水库内的所有经营性船只(含渔船、轮渡、游船等)必须安装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
  (五)强力问责,严格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和事故查处
  继续严格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从严考核奖惩,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过程控制,认真实施月通报、半年发布、年终考核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问责,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查处事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规范事故报告管理,事故发生单位应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及时向发生地县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对瞒报、迟报现象零容忍,凡发现有迟报、瞒报的,从严追究有关责任。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严格安全生产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落实行政一把手对本行政区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要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其它工作的领导和各业务主管部门,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承担起对分管部门和负责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专业监管、行业管理职责,强化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职责,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二)加大投入。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逐年增加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宣传教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企业标准化和安全创建、安全生产专家服务、公共安全隐患治理等必需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各乡镇(街道)必须为乡镇安监机构配备电脑、打印机、摄像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并按照人均不低于1.5万元的标准足额拨付安全生产专项业务经费,参照市县标准为安监人员发放岗位津贴。
  (三)严格考核。严格安全生产目标控制和考核,坚持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牵头做好对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的事故控制、隐患治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的考核。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警示诫勉谈话、事故通报等制度,对安全生产职责履行不到位、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事故防范措施不落实、隐患治理不彻底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责任。县政府十七个安全生产督查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深入分包乡镇(街道),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凡是领导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支乎应付的单位或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努力开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渠首水源地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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