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营运证配发办事指南
办 事 指 南
职权名称 | 船舶营运证配发 | 职权类别 | 行政许可 |
子项名称 | 船舶营运证配发 | ||
受理地点 | 淅川县政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1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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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 ||
法定时限 | 20天 | 承诺时限 | 1天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咨询电话 | 0377-69228873 |
服务对象 | 法人,个人 | ||
实施依据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4号)第十三条 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其投入运营的船舶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 | ||
申请材料及材料要求 | 1.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 《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国籍证书 4.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5. 船舶检验证书 6. 按规定适用的船舶入级证书、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7. 《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证明文件或者法院拍卖证明文件 8. 运力备案文件 9. 经营人投保的承运人责任保险或相应的财务担保证明 10. 新增运力批准文件 11. 注明符合的标准船型主尺度要求或者节能减排的等级的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 ||
办事流程 |
受理人:综合窗口;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核人:周丽;办理时限:0.5天 决定人:祝新豪;办理时限:0.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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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
投诉电话 | 0377-69211309 |
一 次 性 告 知 单
尊敬的: 业务号:
本窗口收到您申请办理的船舶营运证配发 事项所送的受理材料,经审核,申请材料缺少或不规范,请您按照要求补齐或规范材料后,再到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材料清单
受理材料 | 性质 | 份数 | 缺少 | 不规范 | 备注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原件:1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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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表 | 原件:1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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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国籍证书 | 原件:1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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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 复印件:1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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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检验证书 | 复印件:1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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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适用的船舶入级证书、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 复印件:1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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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证明文件或者法院拍卖证明文件 | 原件:1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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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表单内的材料,申请人可提供纸质材料,也可提供对应的扫描件电子版PDF格式,县交通局均予以接收。表单内的受理材料、表格及各类模版范本,在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南阳政务服务网http://zwfw.nanyang.gov.cn/上均已公示)
退件理由:
特此告知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告知单作为告知申请人办理事项所需受理材料清单使用时无需填写业务号、退件理由、责任单位、退件时间,无需加盖公章。
2、本告知单作为办理事项现场退办通知使用时必须填写业务号、时间、退件理由(只对缺少、不规范项进行标识,讲述但不具体填写退件理由),无需填写责任单位,无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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