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31 16:44:21 浏览次数: 【字体:

   

职权名称

 

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子项名称

放射性危险货物营运车辆转籍、过户道路运输证配发

受理地点

淅川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13-19号综合窗口

受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时限

20天

承诺时限

1天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咨询电话

0377-69228873

服务对象

法人,个人

实施依据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内关于车辆转籍、过户的规定:车辆转籍、过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向原发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车辆异动情况报告,交回《道路运输证》以及有关营运标志。

请材料及材料要求

1.车辆转籍、过户申请表

 

2.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技术等级证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5.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还应提供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证明

 

6.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7.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8.道路运输证委托书

 

9.9cm× 6.2cm车辆45度角的统一式样的照片

办事流程

受理人:综合窗口;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核人:窗口工作人员;办理时限:0.5天

 

决定人:首席代表;办理时限:0.5天

 

 

收费依据

不收费

投诉电话

0377-69211309

 

终审:李娜(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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