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1 10:07:48 浏览次数: 【字体: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指南

一、贷款额度和年限

(一)个体创业

最高不超过3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清,一个项目最多可以享受不超过次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将根据创业项目规模大小、经营状况和吸纳就业情况,核准创业贷款额度。

(二)       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受理对象

一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的公民;

二是未在机关事业或其他单位就业;

三是在淅川县范围内创业。(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脱贫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非本县户籍人员在淅川县居住六个月以上且自主创业,也可申请办理创业担保贷款。已退休人员不属于促进就业工作的范畴,不应享受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社保关系在本地或异地的视同就业,不应享受创业扶持政策。

申请人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三、所需材料

(一)个体创业

1、申请人身份证(社保卡)、婚姻状况材料 (结婚证、离婚证或单身承诺书等,下同 )、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

2、申请人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种养殖承诺书等经营材料原件;

3、反担保相关材料 ;

4、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小微企业

1、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2、企业章程等相关材料原件:

3、经营项目情况材料: 营业执照、需要准入的许可证等原件;

4、企业吸纳就业情况材料: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 12个月内与吸纳人员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书、在职职工花名册等原件;

5、反担保相关材料:

6、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四、咨询电话

淅川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电话: 0377—69216881

淅川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前台受理电话:0377—69210091

办理地址: 淅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9号窗口或6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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