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关于招聘县直中小学教师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6号令)和《南阳市人事局关于转发< 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宛人〔2007〕36号)等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教师120名。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二、招聘范围、岗位和名额
面向淅川县外在编在岗教师招聘县直中小学教师120名(学段及学科招聘名额,视报名情况研究审定)。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小学高级职称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1、应聘初中、小学教学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师范二本或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应聘初中教学岗位的,应具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教学岗位的,应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2、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媒体、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范围、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日-4月22日
报名地点:县教体局院内,县招办办公楼一楼
联 系 人:许老师188******2369 69232993
孙老师13******1800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有效身份证、一寸照片6张、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任教3年以上经历证明,填写报名表格。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学科知识、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教师基本素养。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即为考生的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与聘用
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分配至县直中小学任教。
五、其他事项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政府成立淅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方建波任组长、副县长邵书燕任副组长,人社、编办、教育、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公开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招聘过程中,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报考人员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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