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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淅川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4-29 09:54: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淅川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320


淅川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使用 方 案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实现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强化与我县脱贫规划的衔接,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脱贫目标

根据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围绕转移就业、产业扶持、社会保障、特殊救助等路径,通过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等项目的实施,使全县122个贫困村有序退出贫困序列,实现全县68325贫困人口如期稳定脱贫。

三、筹资方式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的要求进行筹资。对下达给我县的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及省配套资金2061项、省级财政安排财政涉农资金1328项进行整合。对我县2017年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债券安排的扶贫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对一年以上的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收回,统筹用于我县脱贫攻坚工程。计划筹集资金24339.65万元(淅川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一览表附后)

四、具体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使用

根据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和任务,经县政府研究批准,将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4339.65万元用于以下项目安排: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贫困村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建成63个文化广场。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364.3万元。

3)时间进度:201711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为63个村建设文化设施,受益群众75922人,其中贫困人数达20254人。丰富了群众文化娱乐生活。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得到根本改善。

(5)责任部门:淅川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6)责任人:刘建农

2、关于63个贫困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63个党群服务中心。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365万元。

3)时间进度:2017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为63个村建成63个党群服务中心,受益群众73517人,其中贫困人数达18192人。

    5)责任部门:淅川县委组织部

(6)责任人:张福振

3、关于贫困村实施光缆干线到村、支线到户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在38个村实施光缆干线到村、支线到户,达到2492户贫困户户户通电视、通宽带,并为其购买3年零八个月(20175-202012月)有线电视、宽带使用费。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9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使38个村2492户贫困户户户通电视、通宽带,并为其购买3年零八个月。(20175-202012月)有线电视、宽带使用费。

5)责任部门:淅川县广播电视管理中心 

6)责任人:刘定洲

4 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1)建设任务:为15个贫困村新建或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64.25万元。

3)时间进度:201712月底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供水水源保证率不低于100 %,基本解决农村居民饮水问题,每处除氟设备均正常运行,氟指标不大于1.0mg/mL,供水水质达标。项目区内水利设施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为我县精准脱贫工作提供水利保障。

5)责任单位:淅川县水利水保局

6)责任人:赵红伟

5、建设电商服务站项目

1)建设任务:在63个贫困村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站项目。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70.1万元。

3)时间进度:2017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为63个贫困村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站,受益群众60000人,其中贫困人数达39000人。

5)责任部门:淅川县商务局 

6)责任人:刘建立

6、贫困村通学校或通村部道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在14个贫困村通学校或通村部道路建设项目。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067.5万元。

3)时间进度:2017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为14个贫困村通学校或通村部道路,受益群众 12051人,其中贫困人数达5680人。

5)责任部门:淅川县交通局 

6)责任人:任连华

7、贫困村配备体育器材建设农民健身工程项目

(1)建设任务:为44个贫困村建设农民健身工程。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6万元。

3)时间进度: 201712月底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达到每个贫困村有1副篮球场;2张乒乓球台;5件健身设施。受益群众达27136 人,其中贫困群众12355 人。

5)责任单位:淅川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6)责任人:张若愚

8、卫计委标准化村卫生室及所需设备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3480平米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及所需设备。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272万元。

3)时间进度:2017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为34个村建成3480平米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及所需设备,为贫困人口提供了方便,提高了生活质量。受益群众27358人,其中贫困人数达8352人。

    5)责任部门:淅川县卫计委

    6)责任人:周天应

9、 住建局 2017年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

(1)建设任务:为全县3677户危房改造户提供补助资金。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7354万元。

3)时间进度:2017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结合市里补助资金情况,为全县3677户危房改造户每户提供2万元补助资金。为贫困户的住房安全提供了保障。

    5)责任部门:淅川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

6)责任人:张保柱

    10、淅川县委农办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项目

    1)建设任务:安装太阳能路灯;配套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631.5万元。

3)时间进度:2017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使贫困村达到亮化、净化目标,解决垃圾乱堆乱放、污水横流现象,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

    5)责任部门:淅川县委农村办公室

    6)责任人:李书学

(二)公共服务类项目

1、淅川县教育体育局贫困村学校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为109个贫困村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建设项目。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1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为贫困村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5)责任部门:淅川县教育体育局

(6)责任人:李晓辉

    (三)产业扶持类项目

     1光伏产业到户增收项目

    1) 建设任务:利用县乡村广场、公共面积和贫困户屋顶,计划建设分布光伏电47兆瓦,按照每户配5千瓦的规模,去除各种运维费用后,9400户贫困户每年可实现3000元的净收入。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7985万元。

    3)时间进度:2017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贫困户每年收入 3000

5)责任单位:淅川县扶贫开发投资公司

6)责任人:李智骁

五、部门分工

1、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县脱贫攻坚规划和任务以及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经县政府领导批准的项目资金申请,县财政局会同扶贫办、发改委等部门进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管理工作。

2、县扶贫办、发改委会同县财政局、卫计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办、畜牧局、水利局、广电中心等部门和有关乡镇,分别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广播电视助力精准扶贫工程由县广电中心负责实施;贫困村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县扶贫办负责实施;贫困村通村道路建设项目、道路建设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由县住建局负责实施。以上负责项目实施的单位要严格执行《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3、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审计局、财政局、扶贫办、发改委等部门,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1、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1)县扶贫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脱贫攻坚规划和任务提出统筹整合资金使用初步意见,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财政局、扶贫办下达资金分配使用计划,由业务主管部门分头组织实施。

2)项目竣工后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用款申请。资金预算表由政府各分管领导共同签字后送常务副县长签批,最后由财政局、扶贫办对具体项目审核拨款。

3)报账资料经项目主管单位、扶贫办和财政局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2、补助类项目报账资料中须附有乡镇人民政府汇总的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党支部、村委会签字盖章确认的各村贫困户、贫困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相关信息)。相关信息由项目主管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据实审核确认。县财政局根据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确认的补助资金信息,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或直接拨付到经村、乡、县三级确认与贫困户签有帮扶协议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合作社和企业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3、扶贫建设类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严禁设立扶贫资金支出过渡户或将资金划拨预算单位实有账户,严禁提取和支付现金。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不得从扶贫资金中提取管理费。

七、监管措施

1、组织监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由县政府按照县脱贫攻坚规划和任务统一安排使用。

2、部门监督。纪检监察、检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3、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到村到户资金要在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5天。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附件:1、淅川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一览表(RAR压缩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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