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淅川县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现将《2017年淅川县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4月28日
2017年淅川县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标准规定的“教师配备向偏远地区、山区必须保留的学校和教学点倾斜”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我县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6号令)和《南阳市人事局关于转发< 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宛人〔2007〕36号)等文件规定,经县政府研究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农村初中、小学教师4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 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二、招聘范围、岗位和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0名,其中农村初中教师200名、农村小学教师20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应聘初中教学岗位的,应具有应往届全日制普通师范“二本”学历或普通全日制“一本”以上学历。
应聘小学教学岗位的,应具有应往届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应聘所有岗位所学专业应与申报学科一致或相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4、在淅川县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与聘用等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媒体、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范围、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6张。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在校证明、教育部电子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否则试用期满考核视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笔试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教学技能、新课程理念、教师专业标准等方面基本的教师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可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学科知识、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教师基本素养。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须签订《淅川县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服务协议书》,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方可流动,否则不予办理人事转移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县政府成立淅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方建波任组长、副县长邵书燕任副组长,政府办、人社、编办、教育、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公开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实施方案由淅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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