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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2008年公开选聘教师实施方案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1-30 09:34: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解决中小学教师严重不足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一批优秀的普通大中专以上(含幼师)毕业生充实到乡镇中小学任教。为圆满完成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选聘范围 淅川户籍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普通大中专以上(含幼师)毕业生(在编人员除外)。
  二、选聘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愿意为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作贡献。
  2、第一学历为中师、中专(含幼师)毕业生具有教师资格证(含幼教资格证)者只准报考小学;第一学历为专科以上毕业生具有教师资格证者,初中小学均可报考。
  3、身体健康,报考初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731日以后出生),报考小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7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若身份证丢失,以本人档案中最大年龄为主。
  4、服从组织分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受司法追究、党政纪处分和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5、根据南阳市人事局文件(宛人[2008]80号)精神,对2006年招募的首批三支一扶支教大学生可不受户口所在地和教师资格证限制。
  三、选聘学段、科目及名额 初中:30名 科目:语文10名、数学10名、英语10名 小学:16
  四、方法步骤 选聘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报名及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选聘的条件及范围,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到户籍所在乡镇中心学校报名。龙城、商圣办事处户口的毕业生可到县公开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交报名费150元,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交验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以及当地纪检部门和计生部门出示的有关遵纪守法方面和计划生育(已婚男女)方面的证明。填写公开选聘人员资格审查表,然后由乡镇中心学校统一集中到县公开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查,确认报考资格。
  各聘用科目的报名人数与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科目不再选聘,该科目的名额分配到其它科目,已报考该科目的可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到县公开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选报其它科目,不愿重新选报者,退还所交的报名费。
  第二阶段:文化课考试(50分)。
  报名结束后,由县公开选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参加报名人员进行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初中按考生报名时所报的科目,考试内容为高中和大专知识。小学考语文、数学两科,考试内容为初中和高中知识。
  第三阶段:试讲(50分)。
  文化课考试结束后,县公开选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文化课考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预选、公示,确定试讲人员。凡参加试讲人员必须向组织写出书面保证,聘用后坚决服从组织分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组织提出任何要求。所有参加试讲人员,都要按照事先所报学科进行认真准备,并按照确定的试讲次序依次试讲。每人试讲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试讲内容:小学:九年义务教育三年级上册教材;初中:九年义务教育八年级上册教材。试讲结束,由县公开选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评委对试讲人员进行录像打分。
  第四阶段:考核聘用。
  根据文化课和试讲两项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根据南阳市人事局文件(宛人[2008]80号)精神和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对2006年招募的三支一扶支教大学生总分增加3—5分,考核为优秀的增加5分,合格的增加3分。同时对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查、思想品德、个人表现等全方位的考核、体检。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聘用。聘用人员由人劳局、编委办、教体局、财政局统一办理聘用入编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选聘的原则及纪律要求 这次公开选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决杜绝一切徇私舞弊现象。整个选聘过程由政府办牵头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监察局:69229275,教体局:69232981。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考生有舞弊行为,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公开选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县政府成立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县政府领导任组长,政府办、教体局、人劳局、编委办、财政局、监察局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领导这次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处理日常工作。
                                            淅川县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OO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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