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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三夏”期间林木管护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1 08:52: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直相关单位:
  三夏期间,由于小麦机收、夏种及烧麦茬、烧秸杆等原因,极易造成烧毁林木,直接影响我县的造林绿化成果。为做好三夏期间的林木管护和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做好三夏期间的林木管护工作,对于巩固我县造林绿化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把三夏期间林木管护和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执行《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林木管护长效机制,严防各类毁林案件和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要加强宣传。要利用广播、标语、条幅和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深入重点乡镇和林区开展护林防火安全教育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开展夏季林业严打专项活动,加大毁林犯罪打击力度,对重大或影响恶劣的毁林案件要严查严办,在电视曝光,达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打击一起,提高群众爱林护林意识。
  三要明确重点。三夏期间,要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和秸杆焚烧毁坏树木工作,加大对偷盗毁坏树木和机收人为毁坏树木的打击力度。特别要加强对主要公路两侧、移民村绿化等新植幼树的管护。严禁在林木下面堆放秸杆、杂草等易燃物,随时清除树木落叶、道路两旁的树叶,杂草、秸杆要及时清运,严禁在田头地块焚烧秸杆。
  四要强化责任。要把三夏期间林木管护责任明确到人,建立三夏期间林木管护信息沟通平台,实行零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林业护林员队伍的作用,明确具体管护人,定岗定责,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大巡护力度,实施重点防范,做到有火早发现、早报告、早扑灭,切实把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阶段。县政府办将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全县三夏期间林木管护情况进行督查,对因管护不力造成林木毁坏和森林火灾的乡镇要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O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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