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三夏”期间林木管护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直相关单位:
“三夏”期间,由于小麦机收、夏种及烧麦茬、烧秸杆等原因,极易造成烧毁林木,直接影响我县的造林绿化成果。为做好“三夏”期间的林木管护和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做好“三夏”期间的林木管护工作,对于巩固我县造林绿化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把“三夏”期间林木管护和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执行《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林木管护长效机制,严防各类毁林案件和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要加强宣传。要利用广播、标语、条幅和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深入重点乡镇和林区开展护林防火安全教育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开展“夏季林业严打专项活动”,加大毁林犯罪打击力度,对重大或影响恶劣的毁林案件要严查严办,在电视曝光,达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打击一起,提高群众爱林护林意识。
三要明确重点。“三夏”期间,要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和秸杆焚烧毁坏树木工作,加大对偷盗毁坏树木和机收人为毁坏树木的打击力度。特别要加强对主要公路两侧、移民村绿化等新植幼树的管护。严禁在林木下面堆放秸杆、杂草等易燃物,随时清除树木落叶、道路两旁的树叶,杂草、秸杆要及时清运,严禁在田头地块焚烧秸杆。
四要强化责任。要把“三夏”期间林木管护责任明确到人,建立“三夏”期间林木管护信息沟通平台,实行零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林业护林员队伍的作用,明确具体管护人,定岗定责,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大巡护力度,实施重点防范,做到有火“早发现、早报告、早扑灭”,切实把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阶段。县政府办将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全县“三夏”期间林木管护情况进行督查,对因管护不力造成林木毁坏和森林火灾的乡镇要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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