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淅川县南部分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河南省淅川县南部分区总体规划
规划概况:河南省淅川县南部分区位于淅川县城南部,规划范围北至南环路,南至贾沟码头,西至灌河西岸自然山体边界,东至峰子山,规划面积36平方公里,涉及上集镇和金河镇两个乡镇。本规划发展总目标为将南部分区建设成为服务环丹阳湖地区、以旅游接待为主要功能,以发展高端旅游服务、休闲度假、高品质居住为主的复合型生态旅游分区。
二、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名称:河南丹阳湖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凌锋 联系电话:0377-69233228
联 系 地 址:河南省淅川县解放街149号楚都大厦10层
三、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 价 机 构:郑州大学环境政策规划评价研究中心
联 系 人:李宣宣 联系电话:0371-63887133转8603
电子邮箱:lixuan751@163.com <mailto:lixuan751@163.com> 传 真:0371-63887870
通讯地址:郑州市文化路97号郑州大学工学院(邮编450002)
四、规划环境影响概述及环保对策
1、供水:南部分区近期使用淅川县城给水系统作为水源。远期采用地表水与地下水相结合的方式,并以地下水为主要方式,再生水厂做为城市供水补充水源。根据水资源承载力分析,淅川县水资源可以满足淅川县南部分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2、排水:南部分区采用雨污分流制,规划建设三座污水处理厂和三处再生水厂。规划区产生的废水经相应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灌河。经预测分析,南部分区废水的排放对当地水环境影响较小。
3、大气:规划区废气主要是锅炉烟气和交通尾气,经预测分析,规划实施后南部分区内大气环境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规划的实施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4、噪声:规划区噪声主要是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噪声污染较小。在规划采取“动、静”分开,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重点整治,控制社会生活噪声,降低交通运输噪声等措施后,对当地居民影响较小。
5、固废:规划区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医疗固废和商业垃圾等,在按照相关要求实施规划的前提下,固体废物对南部分区的影响较小。
6、评价结论:通过评价计算及预测分析,在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的前提下,规划的实施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作为可能受规划影响的公众,请您提出对本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
1、您认为目前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如何?
2、本规划实施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3、您认为本规划实施后,最应该加强哪方面的治理(或管理)工作?
4、您认为本规划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是否会起到积极作用?
5、您是否支持本规划的实施?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河南丹阳湖投资有限公司、郑州大学环境政策规划评价研究中心、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和看法。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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