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福森生态产业扶贫2018年第二季度收益分配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县福森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及乡镇所属分公司:
为加快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依托福森生态产业对我县“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扶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分配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除去小额贷款帮扶、光伏收益帮扶之外的“十三五”期间一般贫困户及部分易地搬迁低保贫困户。经村委申报、乡镇审核,全县福森生态产业统筹帮扶对象为15个乡镇共计5000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中荆紫关镇573户,寺湾镇590户,西簧乡355户,毛堂乡349户,上集镇192户,金河镇610户,盛湾镇250户,滔河乡343户,大石桥乡718 户,马蹬镇83户,香花镇140户,老城镇160户,九重镇21户,厚坡镇559户,仓房镇57户。
二、发放标准
2018年福森生态产业助力贷第二季度收益分配,按照每户750元标准发放。
三、拨付程序
由县福森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及乡镇所属分公司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财政所,各乡镇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支付到贫困户个人账户。
四、加强管理
收益分配资金和对象要公示公告到村到户,资金直接拨付贫困户个人账户,严禁发放现金。各乡镇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专账,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压、挪用和虚报冒领。
附表:
淅川县扶贫经济开发办公室
2018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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