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告(第一号)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结合我县卫生事业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0名、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54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0名,招聘应、往届医学院校毕业生5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淅川县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职位表》(附件)。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报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报考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淅川县人民政府、淅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及相应公告栏公开发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以上均需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6张;《淅川县2018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政府网站下载)。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淅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根据省市县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可免缴考务费。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
报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根据招聘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报考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仅为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加分条件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南阳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相应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
“西部计划”、“服务贫困县”和“三支一扶”人员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三)笔试
采取异地命题、异地阅卷。
报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医疗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非医疗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报考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医疗卫生基础知识(临床医学)、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在报名时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10分。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优先进入下一程序,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全部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
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人员聘用后按宛卫〔2018〕164号文件第六条待遇保障中的规定执行相关待遇。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在淅川县人民政府网站、淅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县政府、县人社局公告栏发布公告。凡在招聘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取消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聘用考试诚信档案。
本公告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77-69235293 69235295
淅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
淅川县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职位表
类别 |
单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聘用人数 |
岗 位 条 件 |
备注 |
||
专业类别(专业要求) |
学历及资格要求 |
年龄要求 |
||||||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县直医疗机构 |
1001 |
医学影像 |
4 |
医学技术类(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
|
1002 |
医学检验 |
9 |
医学技术类(医学检验) |
|
||||
1003 |
药学 |
5 |
药学类 |
|
||||
1004 |
护理 |
18 |
护理学类 |
|
||||
1005 |
口腔医学 |
1 |
口腔医学类 |
|
||||
1006 |
康复医学 |
3 |
康复医学类 |
|
||||
1007 |
中医学 |
5 |
中医学类 |
|
||||
1008 |
医学营养 |
1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营养学) |
|
||||
1009 |
中西医结合 |
3 |
中西医结合类 |
|
||||
1010 |
信息技术 |
1 |
计算机类 |
非医疗岗位 |
||||
1011 |
医学工程 |
1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程管理、项目管理) |
非医疗岗位 |
||||
1012 |
公共卫生管理 |
3 |
公共管理类(医院管理、公共卫生管理) |
非医疗岗位 |
||||
1013 |
会计 |
2 |
工商管理类(会计、会计学) |
非医疗岗位 |
||||
1014 |
经济管理 |
3 |
经济学类 |
非医疗岗位 |
||||
1015 |
电气自动化 |
1 |
电气类 |
非医疗岗位 |
||||
乡镇卫生院及县妇幼保健院、县卫校 |
2001 |
临床医学 |
16 |
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 |
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
|
|
2002 |
医学影像 |
8 |
医学技术类(医学影像技术) |
|
||||
2003 |
医学检验 |
4 |
医学技术类(医学检验技术) |
|
||||
2004 |
麻醉 |
1 |
临床医学类(麻醉学) |
|
||||
2005 |
药学 |
2 |
药学类 |
|
||||
2006 |
护理 |
10 |
护理学类 |
|
||||
2007 |
口腔医学 |
4 |
口腔医学类 |
|
||||
2008 |
康复医学 |
4 |
医学技术类(康复治疗技术) |
|
||||
2009 |
中医学 |
4 |
中医学类 |
|
||||
2010 |
中西医结合 |
4 |
中西医结合类 |
|
||||
2011 |
会计 |
1 |
工商管理类(会计、会计学) |
非医疗岗位 |
||||
2012 |
公共卫生管理 |
2 |
公共管理类(公共卫生管理) |
非医疗岗位 |
||||
合计 |
120 |
|
|
|
|
|||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
县直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 |
300101 |
临床医学 |
19 |
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
|
300102 |
临床医学 |
6 |
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 |
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
|||
3002 |
医学影像 |
1 |
医学技术类(医学影像技术) |
|
||||
3003 |
医学检验 |
1 |
医学技术类(医学检验技术) |
|
||||
300401 |
麻醉 |
1 |
临床医学类(麻醉学)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
|||
300402 |
麻醉 |
1 |
临床医学类(麻醉学) |
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
|||
3005 |
护理 |
21 |
护理学类 |
|
||||
3006 |
中医学 |
2 |
中医学类 |
|
||||
3007 |
中西医结合 |
2 |
中西医结合类 |
|
||||
合计 |
5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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