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淅川县城区和各乡镇基准地价的通知
淅政文〔2019〕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方案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7〕75号文)要求,淅川县城区及各乡镇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已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技术标准全部完成,并通过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验收,为及时发挥新基准地价作用,调控土地市场,规范和指导地价评估工作,确保国有土地资产不流失,经研究决定,将更新后的淅川县城区及各乡镇基准地价予以公开发布。更新调整后的基准地价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14年12月30日发布实施的基准地价停止使用。
附件:淅川县城区及各乡镇基准地价一览表
2019年8月8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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