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淅政启动【2020】第17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为实施淅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为保障我县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47条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为公共利益需要,本次共征收土地拟做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权属面积
权属面积:金河镇金河社区第十二居民小组0.0047公顷;金河社区上李居民小组0.1048公顷;金河社区下李居民小组0.0233公顷,合计0.1328公顷。
范围:金河镇金河社区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起,由县政府委托金河镇会同县农村农业、自然资源、人社、财政、征收办等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度全面调查,同时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贴对象调查登记。
四、其它事项
自征地告知书公示之日起,凡被征收集体土地农民和其它权利人在拟征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淅川县人民政府
2020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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