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淅政启动〔2021〕第12号
淅政启动〔2021〕第12号
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淅川至豫鄂省段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豫发改基础〔2021〕26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出具了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豫自然资函〔2020〕789号)。为保障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淅川至豫鄂省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47条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为公共利益需要,本次征收土地拟做为交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座落、权属面积
权属面积:拟征收马蹬镇、盛湾镇、仓房镇集体土地186.9869公顷。
座落:马蹬镇、盛湾镇、仓房镇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由县政府委托马蹬镇、盛湾镇、仓房镇会同县农村农业、自然资源、人社、财政、征收办等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同时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贴对象调查登记。
四、其它事项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凡被征收集体土地农民和其它权利人在拟征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淅川县人民政府
2021年 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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