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淅川县委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发展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突破教育短板,加快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据《河南省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河南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南阳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南阳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中共南阳市委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淅川实际,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快教育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条 确保学前教育学位供给,3年内每个乡镇办好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城区住宅小区由龙城、商圣两个街道办事处负责,按照城市规划和居住人口规划建设幼儿园,由县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出让方案中予以明确。
第二条 扩充优质高中教育资源,3年内建成新一高和新五高,实现两所学校整体搬迁,增加学位3000个以上。
第三条 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3年内建成南阳信息工程学校,增加学位3000个以上。
第四条 升级县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3年内确保学校可以满足我县所有聋哑、智残、盲残儿童等特殊教育需求。
第五条 实施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2020年底,全县中小学校(含教学点)宽带网络接入率达到100%,网络出口宽带达到100M级以上,多媒体教室占教室总数的比例达95%以上;到2022年,全县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备。
第六条 保证教师需求,采取调剂、补充、压减、引进等方式,两年内压减8%以上的其他事业编制,用于解决教师编制不足;其中2019年12月底前压减5%以上,2020年12月底前达到压减8%以上。
第七条 加大教师补进力度,每年根据需要补进一定数量的教师。在基本解决高中教师缺口的基础上,2020年增加高中教师总量5%的储备,2021年再增加5%的储备。
第八条 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每年补进幼儿教师不少于100人;财政拨款城区公办幼儿园每生每年不低于5000元、农村不低于3000元,用于解决公办幼儿园聘用教师工资缺口部分资金。
第九条 提高中小学中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幼儿园、小学提高5%,初中、高中提高8%。
第十条 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生活补贴,乡镇直中小学每人每月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0元。
第十一条 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按每月不低于6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津贴(具体发放办法由学校自主决定)。实施寄宿制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制度,从2019年秋期起,按每班每月高中6000元、初中1000元、每学年9个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第十二条 解决农村教师住房保障问题,3年内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为教师提供保障性住房,解决农村教师基本住房需求。
第十三条 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在县城区医院开设教师优诊窗口,全县公交车辆教师免费乘坐并设置教师专座,全县旅游景点对中、高级教师免费游览。
第十四条 全方位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依法为学校教书育人提供良好环境,除特殊因素外,未经县委、政府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进校检查。
第十五条 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实行学年考评、任期考核和末位淘汰制。学年考评以日常管理为基础,与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相衔接,重点考评德育工作、教学改革、队伍管理、教学质量等内涵发展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评价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根据每年质量评估和学年考评结果,每学年对位居同类学校最后一名校长进行警示约谈,并全县通报批评。任期考核以任期目标为依据,侧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社会效益,每届任期内连续两年处于同类学校末位的,予以免职。
教师评价考核,由学校统筹教师绩效工资中的奖励性绩效部分,每学期依据绩效考评结果按不同等次发放,评定结果较差的不享受当学期绩效工资。
为进一步加快发展淅川教育,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县委、县政府将把为教育为教师办实事列入年度工作考评体系,考评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各级各部门要把落实为教育为教师办实事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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