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淅双随机办[2021]3号
县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要求,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计划》
淅川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1年4月30日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査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査方式 |
抽查数量 (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
一、市场监督管理局(1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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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登记事项 椅查 |
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 情况的检査。 2、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3、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4、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 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5、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 的检查。 6、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 况的检查。 8、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 真实性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年登记事项检査 |
不定向 |
企业、个体 工商户、农 民专业合作 社、外国企 业常驻代表 机构。《国务 院关于印发 注册资本登 记制度改革 方案的通 知》明确的 暂不实行注 册资本认缴 登记制的行 业企业。 |
现场 检査 |
≧5% |
随省局抽查计划实施 |
企业信用监管股 |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査任务名称 |
抽查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数量 (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
2 |
公示信息检査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检查 |
一般检 查事项 |
2021年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检查 |
不定向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现场检 查、书面 检查、网 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5% |
随省局抽查计划实施 |
企业信用 监管股 |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年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不定向 |
企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5% |
随省局抽查计划实施 |
企业信用 监管股 |
||
3 |
化妆品经营单位检查 |
1.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 查;2.化妆品经营化妆品检查:是 否建立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制度; 是否索取供货商资质及相关产品 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3.美容 美发机构使用化妆品:检查产品合 法性、查标签标识;查制度落实。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年化妆品 经营单位检查 |
定向 |
全县化妆品经营市场主体 |
现场检查 |
≧5% |
全年 |
药化股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数量 (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
4 |
价格行为检查 |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 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 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年价格行为检查 |
定向 |
《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 |
现场检查等 |
≧5% |
4月一12月 |
价格监督股 |
5 |
对广告经营者检查 |
广告行为检查:(1)建立健全广告 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 制度检査;(2)依据法律、行政法 规査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 容情况检查。 |
一般检查 事项 |
2021年对广告经营者检查 |
定向 |
广告经营者 |
现场检查 |
≧5% |
随省局抽查计划实施 |
市场规范股 |
6 |
对广告发布者的检查 |
广告行为检查:(1)广告发布登记 情况的检査;(2)建立、健全广告 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 制度情况的检查。 |
一般检查 事项 |
2021年对广告发布者的检查 |
定向 |
广告发布者 |
现场检查 |
≧5% |
随省局抽查计划实施 |
市场规范股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数量 (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
7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重点检查 事项 |
2021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
定向 |
市场上或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 |
抽样检验 |
≧5% |
全年 |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股 |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 事项 |
2021年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
定向 |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 |
现场检查、抽样检验 |
≧5% |
全年 |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股 |
||
8 |
计量监督检查 |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 事项 |
2021年房间空气调节器和家用电冰箱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定向 |
淅川县房间空气调节器和家用电冰箱销售企业 |
抽样检测 |
100% |
5月一10月 |
计 量 股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査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数量 (比例) |
抽査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
9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査 事项 |
2021年特种设备 行政许可的监督 检查 |
定向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5% |
1月-12月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
10 |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査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査 |
一般检查 事项 |
2021年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定向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书面检查、 网络检查、 专业机构核 查 |
≧5% |
4月一9月 |
网监股 |
11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査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 事项 |
2021年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定向 |
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
现场检查 |
≧5% |
全年 |
食品股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査方式 |
检査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数量 (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
12 |
计量监督检查 |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査 事项 |
2021年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定向 |
企业 |
抽样检测 |
≧5% |
全年 |
计 量 股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 事项 |
2021年在用计量 器具专项监督检 查 |
定向 |
集贸市场、超市、眼镜制配场所 |
现场检查 |
≧5% |
全年 |
|||
13 |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査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 事项 |
2021年婴幼儿配 方食品销售监督 检查 |
定向 |
婴幼儿配方 食品销售者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5% |
全年 |
食 品 股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 事项 |
2021年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定向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 |
现场检査、 书面检査 |
≧5% |
全年 |
|||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 事项 |
2021年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定向 |
保健食品销售者 |
现场检査、 书面检查 |
≧5% |
全年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数量 (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査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
14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査 事项 |
2021年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
定向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含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 |
现场检査、 抽样检测 |
≧5% |
全年 |
食 品 股 |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者)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 事项 |
2021年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者)监督检查 |
定向 |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含批发企 业和零售企 业)、其他 销售者 |
现场检查、 抽样检测 |
≧5% |
全年 |
|||
15 |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査 事项 |
2021年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定向 |
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 |
现场检査 |
≧5% |
全年 |
食 品 股 |
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 事项 |
2021年高风险食 品销售监督检查 |
定向 |
风险等级为 B、C、D级的 食品销售者 |
现场检査 |
≧5% |
全年 |
|||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 事项 |
2021年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査 |
定向 |
风险等级为 A级的食品销售者 |
现场检查 |
≧5% |
全年 |
|||
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 事项 |
2021年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定向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销售者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检查 |
≧5% |
全年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査任务名称 |
抽查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数量 (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
16 |
餐饮服务监督检査 |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
一般检查 事项 |
2021年食品经营 许可情况的检查 |
定向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5% |
全年 |
餐饮股 |
重点检查 事项 |
2021年食品经营 许可情况的检查 |
定向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5% |
全年 |
||||
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 检查 |
一般检查 事项 |
2021年原料控制 (含食品添加剂) 情况的检查 |
定向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5% |
全年 |
|||
重点检查事项 |
2021年原料控制 (含食品添加剂) 情况的检查 |
定向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5% |
全年 |
||||
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
一般 检查 事项 |
2021年加工制作 过程的检查 |
定向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査 |
≧5% |
全年 |
|||
重点检查事项 |
2021年加工制作 过程的检查 |
定向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5% |
全年 |
||||
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査 |
一般检查 事项 |
2021年供餐、用 餐与配送情况的 检查 |
定向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5% |
全年 |
|||
重点检查事项 |
2021年供餐、用 餐与配送情况的 检查 |
定向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5% |
全年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査方式 |
抽查数量 (比例) |
抽査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
16 |
餐饮服务监督检査 |
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年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
定向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5% |
全年 |
餐饮股 |
重点检查事项 |
2021年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
定向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现场检査、 书面检查 |
≧5% |
全年 |
||||
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査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年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
定向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5% |
全年 |
|||
重点检查事项 |
2021年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
定向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5% |
全年 |
||||
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 年食品安全管 理情况的检查 |
定向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现场检査、 书面检查 |
≧5% |
全年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数量 (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
16 |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
重点检查 事项 |
2021年食品安全 管理情况的检査 |
定向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5% |
全年 |
餐饮股 |
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査 |
一般检查 事项 |
2021年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
定向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査 |
≧5% |
全年 |
|||
重点检查 事项 |
2021年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
定向 |
学校、托幼 机构、养老 机构等食堂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査 |
≧5% |
全年 |
||||
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
一般检查 事项 |
2021年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査 |
定向 |
入网餐饮服 务提供者、 网络餐饮服 务第三方平 台 |
网络检查、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5% |
全年 |
|||
二、税务局(1项) |
||||||||||
17 |
税务纳务事项的检查 |
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
一般检查 事项 |
2021年县控重点税源监督检查 |
定向 |
辖区内重点税源企业、纳税人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检查 |
20% |
全年 |
各主管税务分局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 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査数量 (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
三、卫健委(8项) |
||||||||||
18 |
公共场所监督检查 |
抽查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卫生 管理情况.抽查顾客用品出具、水质、空气以 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加强公共场所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査 事项 |
2021年公共场所监督抽查 |
定向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经营者 |
现场检查等 |
≧5% |
1 月- 12月 |
卫生监督所, 公共卫生科 |
19 |
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
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等六 类情形的处罚;对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评价结果等五类情形的处罚;对未按照规定及 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等五类情形的处罚;对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超标等十一类情形的处罚;放射诊疗建设、诊疗活动是否符合规定 |
一般检査 事项 |
2021年医疗机构、有毒有害企业监督抽查 |
定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规 定的被管理单位 |
抽样检验、 现场检查等 |
≧5% |
全年 |
卫生监督所, 职业卫生科 |
20 |
传染病 防治监 督检查 |
对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对医 疗机构未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对医疗机构消毒 隔离执行情况、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情况; 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对预防接种规范 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
一般检查 事项 |
2021年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 督抽查 |
定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疫苗法》《消毒管 理办法》 |
抽样检测, 现场检查 |
≧5% |
1月一 12月 |
卫生监督所, 传染病防治科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 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査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数量 (比例) |
抽査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
抽査事项 |
事项类别 |
||||||||
21 |
饮用水 监督检 查 |
抽查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 卩生管理情况,抽查供水水质。推进农村集中式 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抽查涉水产品生产经营 单位、在华责任单位生产经营合规性情况,抽查 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和水质处 理器产品卫生质量。抽査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 水机的应用现场。 |
一般检查 事项 |
2021年生活 饮用水“双随 机一公开”监 督抽查 |
定向 |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生 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管理办法》 |
现场检査、 书面检查 |
5% |
1月- 12月 |
卫生监督所, 公共卫生二科 |
22 |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卫生监督 检査 |
对非法釆血;对医疗机构未设立临床用血管理组 织等七种情形;对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 诊疗;对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许可证》仍从事 诊疗;对岀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许可证》; 对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对医疗机构 使用非卫生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对医疗机构出具 虚拟证明;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对违反技术规范造成严惩后果;对乡村医生在执 业活动中违反从业管理条例;对医疗机构护士管 理和使用;对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对医疗机 构提供性病诊疗服务时违反诊疗规范的;对不符 合规定条件的医疗机构擅自从事精神障碍诊断、 治疗的;对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 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等三类行为; |
一般检査 事项 |
2021年医疗 卫生“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 抽查 |
定向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献血法》、《医疗机构 临床用血管理办 法》、《医疗机构管理 办法》,《放射诊疗管 理规定》,《医疗机构 管理条例实施细 则》、《中华人民共和 国执业医师法》、《乡 村医生从业管理条 例》,《护士条例》, 《性病防治管理办 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精神卫生法》、《处 方管理办法》, |
现场检查 |
5% |
1月— 12月 |
卫生监督所、 医疗卫生科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 方式 |
抽査数量 (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 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 类别 |
||||||||
23 |
计划生育卫生监督检查 |
对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等三类情形;对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对计划生育技 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以外的机构或者 人员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计划生育技 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 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不育症;对买卖、出借、 出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文件的处罚;对 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从事婚前医 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 定的处罚 |
一般检査事项 |
2021年计划生育监督抽查 |
定向 |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口与计划生育 法》,《计划生育技 术服务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母婴保健法》 |
现场 检査 |
5% |
1月一 12月 |
卫生监督所, 计划生育监督 科 |
24 |
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
抽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学校饮 用水以及学校内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 教室釆光照明、人均面积和水质。加强学校新冠 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査。 |
一般检 查事项 |
2021年学校卫生监督抽查 |
定向 |
《学校卫生工作条 例》,《托儿所幼儿 园卫生保健管理办 法》 |
现场 检查 |
|
全年 |
卫生监督所, 公共卫生二科 |
25 |
餐饮具 集中消 毒 |
对消毒产品不符合要求的;对消毒后物品未达到 卩.生标准和要求的。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持证情 况、卫生状况;场所、流程、设施,确保消毒后 的餐饮具达到卫生标准 |
一般检 查事项 |
2021年餐集中消毒监督抽查 |
定向 |
《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餐 具、饮具集中消毒服 务单位卫生监督工 作规范》 |
抽样 检测 |
≧5% |
全年 |
卫生监督所, 公共卫生一科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査任务名称 |
抽查 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査方式 |
抽査数量 (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 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
四、统计局(1项) |
||||||||||
26 |
对调查对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
对调查对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
-般检查 事项 |
2021年对调查对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
定向 |
《中华人民 共和国统计 法》第七条、第三十五条 |
现场检査 |
抽取比例≧l |
全年 |
法规股 |
五、应急局(22项) |
||||||||||
27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及规章制度制 定与执行情况 |
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设置机构、 配备专职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 |
重点检查事项 |
2021年一季度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生产经营单位 |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査 |
5% |
1-3月 |
非煤矿山股危化股工贸股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査任务名称 |
抽查 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査数量 (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査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 类别 |
||||||||
28 |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物资管理情况 |
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编制应急预案前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高危行业领域及中型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按要求进行应急预案评审备案, 并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估;应急预案 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按照应急预 案的规定,落实应急物资及装备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年一季度对企业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物资管理情况监督检査 |
定向 |
生产经营单位 |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査 |
5% |
1-3月 |
应急救援股 |
29 |
金属非金属地 下矿山企业提 升系统安全生 产情况 |
竖井与各中段连接处栅栏、阻车器 等设置、过卷保护装置及防坠装置、提升系统的保护和闭锁连锁装置、提升设备定期维保及检测、斜井防跑车装置、阻车器或挡车栏、 提升装置、罐笼及钢丝绳等安全设各 |
重点检查事项 |
2021年一季度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提升系统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椅査 |
定向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 |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 |
25% |
1-3 n |
非煤矿山股 |
30 |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采掘作业管理情况 |
穿孔作业行为、铲装作业行为、护栏、挡车墙设置 |
重点检查事项 |
2021年一季度对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釆掘作业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 |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 |
25% |
1-3月 |
非煤矿山股 |
31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情况 |
经营许可证取得、经营许可证延期、变更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年一季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情况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书面检査 |
25% |
1-3月 |
危化股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査事项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査 方式 |
检査 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数量 (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 类别 |
||||||||
32 |
从业人员安 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情况 |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及 考核、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四新” 培训、培训时间、告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事项、新招矿 山井下、危险物品作业人员实习上岗 |
重点检 查事项 |
2021年二季度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生产经营单位 |
书面检査 现场检查 |
5% |
4-6月 |
非煤矿山股危化股 工贸股 |
33 |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物资管理情况 |
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并定期组织演练;编制应急预案前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 应急资源调查;高危行业领域及中型规模以上生产经营 单位按要求进行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并每三年进行一次 评估;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按照应急预案的 规定,落实应急物资及装备 |
一般检 查事项 |
2021年二季度对企业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物资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
定向 |
生产 经营 单位 |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 |
5% |
4-6月 |
应急救援股 |
34 |
尾矿库防排洪情况 |
排洪设施运行、浸润线埋深、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防 洪物资 |
重点检 查事项 |
2021年二季度对尾矿库防排洪情况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尾矿库 |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査 |
50% |
4-6月 |
非煤矿山股 |
35 |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边坡现场管理情况 |
釆场工作帮和高陡边帮不稳定区段异常情况处理、运输 和行人的非工作帮管理、采剥工作面形成伞檐、空洞等、 开釆矿柱或岩柱、废弃巷道、采空区和溶洞处理及警示 标志设置、地下开采改为露天升釆形成的采空区 |
重点检 查事项 |
2021年二季度对金 属非金属露天矿山 企业边坡现场管理 情况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金属非金属露 天矿山企业 |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 |
25% |
4-6月 |
非煤矿山股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 方式 |
抽査数量 (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
抽査事项 |
事项 类别 |
||||||||
36 |
危险化学品生 产企业设备设 施管理情况 |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设置紧急停车系统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年二季度对危 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设备设施管理情况 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25% |
4-6月 |
危化股 |
37 |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情况 |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等设施与周边的距离;危险化学品应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应避免超量、超品种储存及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动火作业应按规定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受限空间作业应按规定进行可燃气体、氧含量和有毒气体分析;作业过程应避免无人监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应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有毒气体的区域配备便携式检测仪、空气呼吸器等器材和设备:在有较大危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的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年二季度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25% |
4-6 月 |
危化股 |
38 |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査治理制度、采取措施消 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 人员通报 |
重点检查事项 |
2021年三季度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生产经营单位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査 |
5% |
7-9月 |
非煤矿山股危化股 工贸股 |
39 |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物资管理情况 |
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 组织演练;编制应急预案前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 查;高危行业领域及中型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按要求进行应 急预案评审备案,并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估;应急预案应当及时 修订并归档;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物资及装备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年三季度对企业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物资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生产经营单位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5% |
7-9月 |
应急救援股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査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査方式 |
抽查数量 (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査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
40 |
尾矿库坝体管理 |
堆积坝、坝面维护、坝肩截水沟、堆积坝坡比、子坝堆筑上升速度、子坝堆筑前岸坡处理、尾矿库安全评价及稳定性评估、坝体超过设计坝高,或者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 |
重点检查事项 |
2021年三季度对尾矿库坝体管理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尾矿库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50% |
7-9月 |
非煤矿山股 |
41 |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 业运输系统 安全生产情况 |
铁路运输、道路运输、溜槽、平兩溜井运输、 带式输送机运输 主耍无轨运输巷道及露大采场禁止采用人力或畜力运输矿岩 |
重点检查事项 |
2021年三季度对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 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 情况的监督检査 |
定向 |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 |
书面检査现场检査 |
25% |
7-9月 |
非煤矿山股 |
42 |
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艺管理情况 |
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的制定;安全设备 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 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工艺、设备应符 合国家规定;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 报警系统未按照标准设置、使出或定期检测 校验;以及报警信号未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 驻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进行报警的 |
重点检査事项 |
2021年三季度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艺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危险化学品企 业 |
书面检査现场检査 |
25% |
7-9月 |
危化股 |
43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情况 |
经营许可证取得、经营许可证延期、变更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年三季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情况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书面检查 |
25% |
7-9月 |
危化股 |
44 |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
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
重点检査事项 |
2021年四季度企业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 况的监督检査 |
定向 |
生产经营单位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査 |
5% |
10-12 月 |
非煤矿山股危化股 工贸股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 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査数量 (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 类别 |
||||||||
45 |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物资管理情况 |
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并定期组织演练;编制应急预案前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 应急资源调查;高危行业领域及中型规模以上生产经营 单位按要求进行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并每三年进行一次 评估;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按照应急预案的 规定,落实应急物资及装备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年四季度对企业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物资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生产经营单位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5% |
10-12 月 |
应急救 援股 |
46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采掘系统安全生产情况 |
矿井的安全出口、出入井管理、顶板分级管理制度或管 控措施、按设计要求对不稳固岩层釆掘支护、地压管理、 生产作业区釆空区处理、保安矿柱、发包单位与外包单 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地下矿山主要系统分包管理 |
重点检查事项 |
2021年四季度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采掘系统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25% |
10-12 月 |
非煤矿 山股 |
47 |
金属非金属露大矿山企业排土场安全管理 |
非正常级排土场处理、排土场和下游泥石流拦挡坝的汛 期巡视及修复 |
重点检査事项 |
2021年四季度对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排土场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査 |
定向 |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25% |
10-12 月 |
非煤矿 山股 |
48 |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情况 |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等设施与周边的距离;危险 化学品应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应避免超量、 超品种储存及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动火作业应按规 定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受限空间作业应按规定进行可燃 气体、氧含量和有毒气体分析;作业过程应避免无人监 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应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 签的;有毒气体的区域配备便携式检测仪、空气呼吸器 等器材和设备;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 关设施、设备上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年四季度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 情况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25% |
10-12 月 |
危化股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 号 |
抽查事项 |
抽査任务名称 |
抽查 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査数量 (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
六、林业局(2项) |
||||||||||
49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检查 |
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林木种子质量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 査事项 |
2021年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行为检査 |
定向 |
取得林木种子 生产经营许可 证的单位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5% |
5-12 月 |
林木种子站、执法大队 |
50 |
对森林资源的监管 |
对森林资源的行政检査 |
一般检 查事项 |
2021年林木采伐许 可的使用行为检查 |
定向 |
取得林木采伐证的单位和个人 |
现场检查 |
≥5% |
5-12月 |
森林资源管理股、执法 大队 |
七、人社局(5项) |
||||||||||
51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法 律、法规情况的监管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法律、 法规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 查事项 |
2021年劳动用工大检查 |
不定向 |
用工企业 |
现场检查等 |
≥5% |
5-12 月 |
淅川县 劳动监 察局 |
52 |
对企业提取和使用职工共教育经费情况进行监管 |
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
一般检 查事项 |
2021年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
不定向 |
教育经费企业 |
现场检查等 |
≥5% |
5-12 月 |
淅川县 劳动监 察局 |
53 |
对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
对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
一般检 查事项 |
2021年对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
不定向 |
职业培训企业 |
现场检查等 |
≥5% |
5-12 月 |
淅川县 劳动监 察局 |
54 |
对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活动的监管 |
对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活动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 查事项 |
2021年对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活动的行政检查 |
不定向 |
职业培训企业 |
现场检查等 |
≥5% |
5-12 月 |
淅川县 劳动监 察局 |
55 |
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的监管 |
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相关活动及运行情况行政检查 |
一般检 查事项 |
2021年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相关活动及运行情况行政检查 |
不定向 |
民办学校 |
现场检查等 |
≥5% |
5-12 月 |
淅川县 劳动监 察局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 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数量(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
八、商务局(2项) |
|||||||||||||||
56 |
备案行为抽查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监督检查 |
—般检查 事项 |
2021年规模以上商超企 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 案情况监督抽查 |
定向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 |
现场检查 |
10% |
全年 |
市场管理股 |
|||||
57 |
家庭服务业 |
行业行为规范进行检查 |
—般检查 事项 |
2021年行业行为规范进行检查 |
定向 |
家庭服务企业 |
现场检查 |
≥5% |
全年 |
市场管理股 |
|||||
九、交通局(13项) |
|||||||||||||||
58 |
对货运源头企业为无牌无证或者证照不全 的货运车辆装(配)载 货物的;为货运车辆 超标准装载货物并放 行的行政检查 |
对货运源头企业为无牌无证或者证照不全的 货运车辆装(配)载货物的;为货运车辆超标 准装载货物并放行的行政检查 |
重点检查 事项 |
对货运源头企业为无牌 无证或者证照不全的货 运车辆装(配)载货物 的;为货运车辆超标准 装载货物并放行的行政 检查 |
不定向 |
货运 企业 |
1、制定道路货运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管 计划;2、随机选取经营者作为检查对象; 3、对正在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开展行 政检查;4、发现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 证;5、对证据进行审查与认定;6、作 出行政处罚的决定;7、行政处罚决定的 执行;8、结案,行政处罚归档 |
≥30% |
全年 工作 |
淅川县 交通运 输综合 行政执 法大队 |
|||||
59 |
对货运源头企业未安装合格的称重和计量 设备的;未建立货运 车辆驾驶和放行岗位 职责及责任追咒制度 的;貰物装运前未对 货运车辆及驾驶员的 车辆营运证和从业资 格证进行查验登i记 的;为货运车辆提供 虚假装载证明的行政 检查 |
对货运源头企业未安装合格的称重和计量设 备的;未建立货运车辆驾驶和放行岗位职责 及责任追究制度的;货物装运前未对货运车 辆及驾驶员的车辆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进行 査验登记的;为货运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 的行政检查 |
重点检查 事项 |
对货运源头企业未安装 合格的称重和计量设备 的;未建立货运车辆驾 驶和放行岗位职责及责 任追究制度的;货物装 运前未对货运车辆及驾 驶员的车辆营运证和从 业资格证进行查验登记 的;为货运车辆提供虚 假装载证明的行政检查 |
不定向 |
货运 企业 |
1、制定道路货运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管 计划;2、随机选取经营者作为检查对象; 3、对正在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开展行 政检查;4、发现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 证;5、对证据进行审查与认定;6、作 出行政处罚的决定;7、行政处罚决定的 执行;8、结案,行政处罚归档 |
≥30% |
全年 工作 |
淅川县 交通运 输综合 行政执 法大队 |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 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方式 |
检查 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数量 (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
60 |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监管 |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履行经营协议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 |
2021年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履行经营协议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不定向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 |
现场检查 |
100% |
全年工作 |
淅川县 交通运 输综合 行政执 法大队 |
61 |
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査 |
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重点检査事项 |
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不定向 |
客运 企业 |
1、制定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经 营行为的监管计划;2、随机选 取经营者作为检查对象;3、对 正在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开 展行政检查;4、发现违法行为, 进行调查取证;5、对证据进行 审查与认定;6、作出行政处罚 的决定;7、行政处罚决定的执 行;8、结案,行政处罚归档 |
≥30% |
全年工作 |
淅川县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
62 |
对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人员从业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人员从业行为的行政检査 |
重点检査事项 |
对从事危险货物道路 运输的人员从业行为 的行政检查 |
不定向 |
危险货 物运输 |
1、制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 人员资格监管计划;2、随机选 取危险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 作为检查对象;3,对正在从事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驾驶人 员、装卸管理员和押运人员开 展行政检查;4、对发现问题进 行处理;5、对行政检查材料归 档 |
≥30% |
全年工作 |
淅川县 交通运 输综合 行政执 法大队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 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方式 |
检査 对象 |
检査方式 |
抽査数量(比例) |
抽査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査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
63 |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服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巡游 岀租汽车驾驶员经营服务 行为的行政检查 |
重点检査 事项 |
2021年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巡游 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服 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不定向 |
巡游 车监 管 |
1、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监管 计划;2、选定巡游车经营者、车辆、 驾驶员作为检查对象;3、对开展巡游 车经营服务的巡游车经营者、车辆、 驾驶员进行行政检查;4、向检查对 象反馈检査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 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督促并 跟踪检查对象改正;5、归档行政检 査材料 |
30% |
全年 工作 |
淅川县 交通运 输综合 行政执 法大队 |
|
64 |
对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未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行为的监管 |
对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未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 |
2021年对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未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不定向 |
生产企业 |
现场检查 |
≥ 5% |
全年工作 |
淅川县 交通运 输综合 行政执 法大队 |
|
|
65 |
对未按规定报送从业人员信息行为的监管 |
对未按规定报送从业人员信息行为的行政检查 |
重点检查 |
2021年对未按规定报送从业人员信息行为的行政检查 |
定向 |
生产企业 |
现场检查 |
≥5% |
全年工作 |
淅川县 交通运 输综合 行政执 法大队 |
|
66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监管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 |
2021年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不定向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
现场检查 |
100% |
全年工作 |
淅川县 交通运 输综合 行政执 法大队 |
|
67 |
对未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行为的监管 |
对未对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行为的行政检查 |
重点检查 |
2021年对未对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行为的行政检查 |
定向 |
生产企业 |
现场检查 |
≥5% |
全年工作 |
淅川县 交通运 输综合 行政执 法大队 |
|
68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的监管 |
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 |
2021年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不定向 |
机动车维修企业 |
现场检查 |
100% |
全年工作 |
淅川县 交通运 输综合 行政执 法大队 |
|
69 |
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管 |
对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人员从业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 |
2021年对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人员从业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不定向 |
从业人员 |
现场检查 |
100% |
全年工作 |
淅川县 交通运 输综合 行政执 法大队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 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方式 |
检査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数量 (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
70 |
对从事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査 |
对从事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重点检查 事项 |
对从事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不定向 |
货运 企业 |
1、制定道路货运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 管计划;2、随机选取经营者作为检査 对象;3、对正在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 者开展行政检查;4,发现违法行为, 进行调查取证;5、对证据进行审查与 认定;6、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7、 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8、结案,行政 处罚归档 |
≥30% |
全年 工作 |
淅川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
十、文广旅游局(3项) |
||||||||||
71 |
对巨联网上网服务营业 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联 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 行政检查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 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从事互联网上网服 务经营活动的抽查 |
日常检查 专项检査 |
2021年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抽查 |
不定向 |
互联网上网服 务营业场所经 营单位 |
现场检查等 |
10% |
1月 —12 月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 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査 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査数量 (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
72 |
对出版物经营单位 的检査 |
对出版物经营单位的抽查 |
日常检查 专项检査 |
2021年对出版物经营单位的抽查 |
不定向 |
出版物经营单位 |
现场检査等 |
30% |
1月一12月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73 |
对印刷企业经营行为的椅查 |
对印刷企业经营行为的抽查 |
日常检查 专项检查 |
2021年对印刷企业经营行为的检查 |
不定向 |
印刷企业 |
现场检查等 |
30% |
1月一12月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 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数量 (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
十一、农业农村局(8项) |
||||||||||
74 |
农药市场检查 |
农药监督检査 |
一般检查事项 |
农药市场检査 |
定向 |
农药生产经营 者 |
农药产品抽样检 验(测)、现场 査看 |
≥5% |
全年 |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75 |
肥料市场检查 |
肥料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査事项 |
肥料市场检查 |
定向 |
肥料生产企 业、农资市场 |
现场检查、抽样 检验 |
≥5% |
全年 |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76 |
种子市场检査 |
种子质量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种子市场检查 |
定向 |
全县种子企业 和种子经营门 店、种子市场 |
定期抽查和不定 期抽查相结合的 方式 |
≥5% |
全年 |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77 |
水生野生动物及制品利用监督检査 |
检查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利用证件是否符合要求,通过查阅文件档案,现场检查等方式, 核查是否建立保护动物及其制品台账和标识管理,保护动物科学研究、人工驯养、展演条件是否符合标准和要求等 |
一般检查事项 |
水生野生动物检查 |
定向 |
从事水生野生 动物特许利用 的单位和个人 |
定期抽查和不定 期抽查相结合的 方式 |
≥5% |
全年 |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78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査 |
一般检查事项 |
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
定向 |
农产品生产 (种养)主体 |
定期抽查和不定 期抽查相结合的 方式 |
≥5%% |
全年 |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79 |
植物检疫检查 |
1.查验《植物检疫证书》;2.查阅有关发票、 账目、合同、原始凭证等;3.对生产、加工、 经营、存放等场所实地检査。 |
一般检查事项 |
植物检疫检查 |
定向 |
应施检疫的植 物及植物产品 生产、收购、 加工、经营、 存放、承运、 收寄等单位 |
现场检查、抽样 检查 |
≥5% |
全年 |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 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査方式 |
抽查数量 (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
80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 |
(一)查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牌照 及有关操作证件;(二)检查危及人身财产安 全的农亜机械的安全状况,对存在重大事故 隐患的农业机械,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作业 或者停止农业机械的转移,并进行维修;(三) 责令农业机械操作人员改正违规操作行为。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年农业机械安 全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农田、场院等场所的农业机械 |
现场检查 |
≥5% |
全年 |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81 |
农业机械维修和维修配件经营的监督管理 |
是否存在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 制性要求的农业机械维修配件;以次充好、 以旧充新,或者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利 用维修零配件和报废机具的部件拼装农业机 械整机;承揽己报废农业机械维修业务情况。 |
一般检查事项 |
农业机械维修和维修 配件经营的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农业机械维修 点、农机配件 经营店 |
现场检査 |
≥5% |
全年 |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 队 |
十二、水利局(6项) |
||||||||||
82 |
节约用水监督检查 |
1.取水计量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2.项目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是否纳入管理。 水资源税缴纳是否正常。 |
—般检查事项 |
节约用水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
现场检查 |
5% |
3月、5月、7月 |
水政水资源股 |
83 |
对水土保持的 监督检查 |
1、 是否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2、 是否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3、 是否按照已批复的水保方案落实各项水 土保持防治措施。 4、 是否按照承诺进行水土保持方案自主验 收。 |
—般检查事项 |
对水土保持的监督 检查 |
不定向 |
需编制水保方案的生产建设单位 |
现场检查 |
≥5% |
4月、6月、9月 |
水土保持股 |
84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管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醒目的监督检查 |
—般检查事项 |
2021年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醒目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河道建设项目 |
现场检查 |
≥5% |
全年 |
水土保持股 |
85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的监管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的监督检查 |
—般检查事项 |
2021年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河道建设项目(不含河道采砂) |
现场检查 |
≥5% |
全年 |
水土保持股 |
86 |
对河道采砂的监督管 |
对河道采砂的监督检查 |
—般检查事项 |
2021年对河道采砂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河道建设项目 |
现场检查 |
≥5% |
全年 |
水土保持股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 号 |
抽査事项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査数量 (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
87 |
取水许可的监 督检查 |
1.项目是否按照申请取水条件建设运行。 2、取水设施是否规范。 |
一般检 查事项 |
取水许可的监督检 查 |
不定向 |
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
现场 检查 |
≥5% |
8 月、11 月、12 月 |
水政水资源股 |
|
十三、住建局(7项) |
|||||||||||
88 |
建设工程质量监管 |
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查 |
一般检 查事项 |
2021年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查 |
不定向 |
建设工程企业 |
现场检查 |
≥5% |
全年 |
建筑管理股、城市管理股 |
|
89 |
建筑市场的监管 |
对建筑市场检查 |
一般检 查事项 |
2021年对建筑市场检查 |
不定向 |
企业 |
现场检查 |
≥5% |
全年 |
建筑管理股、城市管理股 |
|
90 |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管 |
对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检查 |
一般检 查事项 |
2021年对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检查 |
不定向 |
企业 |
现场检查 |
≥5% |
全年 |
建筑管理股 |
|
91 |
市政工程安全的监管 |
对市政工程安全的检查 |
一般检 查事项 |
2021年对市政工程安全的检查 |
不定向 |
市政工程企业 |
现场检查 |
≥5% |
全年 |
建筑管理股 |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 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査数量(比 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
抽査事项 |
事项类别 |
||||||||
92 |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 |
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检查 |
一般检査事项 |
2021年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检查 |
不定向 |
企业 |
现场检查 |
≥5% |
全年 |
建筑管理股 |
93 |
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洁能的监管 |
对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洁能的检查 |
一般检査事项 |
2021年对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洁能的检查 |
不定向 |
企业 |
现场检査 |
≥5% |
全年 |
建筑管理股 |
94 |
对建筑施工企 业扬尘污染防 治工作的监管 |
对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城市规划 区内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及园林绿化施工等可 能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施工现场未按照规定 采取扬尘防治措施的行政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对房屋建筑、市政基 础设施施工及园林绿 化施工等可能产生扬 尘污染活动的施工现 场未按照规定采取扬 尘防治措施检查 |
不定向 |
施工单位 |
现场检查 |
≥5% |
全年 |
建筑管理股、城市管理股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 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数量 (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
十四、自然资源局(3项) |
||||||||||
95 |
对探矿权人、 采矿权人的行 政椅査 |
矿业权人应该公示公开的勘查开采信息监督 检查 |
重点监管 |
2021年对探矿权 人、釆矿权人的行政 检查 |
定向 |
探矿权人、采 矿权人 |
现场检查 |
≥5% |
3月-12月 |
测 管 股 |
96 |
憐事业剿立、湫 |
对开展全国地图工作企事业单位、法人和 个人的监督检查 |
重点监管 |
2021年对开展全国 地图工作企事业单 位、法人和个人的行 政检查 |
定向 |
涉及企事业单 位法人和个人 |
现场检查 |
100% |
3月-12月 |
测 管 股 |
97 |
对地理信息安 全的行政检査 |
从事测绘活动涉及获取、持有、提供、利用属于 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遵守保密法律、行政法规 和国家有关规定情况监督检査 |
重点监管 |
2021年对地理信息 安全的行政检查 |
定向 |
地理信息生 产、保管、利 用单位和个人 |
现场检查 |
>30% |
3月-12月 |
测 管 股 |
十五、教体局(1项) |
||||||||||
98 |
民办学校监督 椅查 |
民办学校年度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民办学校年度检查 |
定向 |
民办学校(食堂) |
现场检查 |
100% |
全年 |
营养办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 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数量 (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
十六、公安局(6项) |
||||||||||
99 |
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使用单位建立相应自检制度的监管 |
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使用单位建立相应自检制度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年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使用单位建立相应自检制度的检查 |
定向 |
金融机构 |
现场检查 |
≥5% |
全年 |
治安 大队 |
100 |
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的监管 |
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年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的检查 |
定向 |
金融机构 |
现场检查 |
≥5% |
全年 |
治安 大队 |
101 |
对印刷业管理监管 |
对印刷业管理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年对印刷业管理检查 |
定向 |
印刷企业 |
现场检查 |
≥5% |
全年 |
治安 大队 |
102 |
对娱乐场所治安状况监管 |
对娱乐场所治安状况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年对娱乐场所治安状况的检查 |
定向 |
娱乐企业 |
现场检查 |
≥5% |
全年 |
治安 大队 |
103 |
对收购废旧金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监管 |
对收购废旧金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年对收购废旧金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检查 |
定向 |
企业 |
现场检查 |
≥5% |
全年 |
治安 大队 |
104 |
对信息网络安全监管 |
对信息网络安全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年对信息网络安全检查 |
定向 |
网吧企业 |
现场检查 |
≥5% |
全年 |
治安 大队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 号 |
抽查事项 |
抽査任务名称 |
抽査 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査方式 |
抽査数量 (比 例) |
抽査 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
十七、生态环境保护局(3项) |
||||||||||
105 |
对重点企业的 监督检查 |
企业重点源环保检査 |
一般检 查事项 |
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重点企业 |
现场检査 |
25% |
每年4次 |
淅川县 环境监察大队 |
106 |
对一般企业的 监督检查 |
企业一般源环保检查 |
一般检 査事项 |
一般企业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一般企业 |
现场检查 |
1:10 |
每年4次 |
淅川县 环境监察大队 |
107 |
对企业建设项 目的监督检査 |
企业建设项目环保检査 |
一般检 查事项 |
企业建设项目的 监督检查 |
定向 |
企业建设项目 |
现场 检査 |
25% |
每年4次 |
淅川县 环境监察大队 |
淅川县县直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 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数量 (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
十八、发改委(6项) |
||||||||||
108 |
对粮食收购资格的监管 |
对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检查 |
重点检查与一般检查相结合 |
2021年对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检查 |
不定向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的粮食经营者 |
现场检查等 |
5% |
6-12 月 |
各业务股室 |
109 |
对省级储备粮的监管 |
对省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年对省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检查 |
不定向 |
接受委托从事省级储备粮收储的粮食企业 |
现场检查等 |
5% |
6-12 月 |
各业务股室 |
110 |
对县级储备粮的监管 |
对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年对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检查 |
不定向 |
接受委托从事县级储备粮收储的粮食企业 |
现场检查 |
>5% |
6-12 月 |
各业务股室 |
111 |
对最低收购价粮食的监管 |
对最低收购价粮食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年对最低收购价粮食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行政检查 |
定向 |
接受委托从事最低收购价粮食用粮的粮食经营者 |
现场检查 |
5% |
6-12 月 |
各业务股室 |
112 |
对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
对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年对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的检查 |
定向 |
投资项目 |
现场检查 |
>5% |
6-12 月 |
各业务股室 |
113 |
对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监管 |
对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年对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检查 |
定向 |
投资项目 |
现场检查 |
>5% |
6-12 月 |
各业务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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