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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2021-19)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5-30 10:48:30 浏览次数: 【字体:

 

淅征启字〔202119

淅川县人民政府为实施淅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47条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为公共利益需要,本次征收土地拟做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面积、范围

    权属面积:拟征收金河镇火煤村闫沟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7263公顷,金河社区王岭居民小组集体土地0.1494公顷,金汇社区薛二居民小组集体土地0.0239公顷,薛西居民小组集体土地0.0401公顷,薛一居民小组集体土地0.0892公顷;共计1.0289公顷。

范围:金河镇火煤村、金河社区、金汇社区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由县政府委托金河镇会同县农村农业、自然资源、人社、财政、征收等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同时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贴对象调查登记。

四、其它事项

    自征地告知书公示之日起,凡被征收集体土地农民和其它权利人在拟征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淅川县人民政府

                                       2021年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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