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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淅川县中小微就业奖补政策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8-16 17:25:3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支持淅川县中小微企业发展

就业奖补实施方案

 

就业是实现城乡劳动力持续稳定增收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发挥“稳就业、保民生”服务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用工成本,推动全县城乡劳动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立足我县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星旗同创”建设工作中加快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实现就业优先导向,充分发挥就业工作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要支撑作用,积极构建“发展产业促就业、稳定就业兴产业”大工作格局,确保全县城乡劳动力“户户都有打工门路、户户都有增收渠道、户户都享就业服务”。

二、奖补原则

坚持服务导向。聚焦企业用工需求、用工短缺、成本偏高、职工技能水平不高等问题,加大就业政策支持力度,帮助企业高质高效生产;聚焦劳动力就业增收、技能提升、权益保障等需求,强化精准帮扶,确保企业用工稳定,岗位人才“双向奔赴”,群众端稳就业“饭碗”。

坚持目标导向。完善稳就业目标责任制,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都能实现转移就业,稳定全县整体就业规模,实现就业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坚持结果导向。通过产业拉动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培训促进就业,全面落实落细稳就业政策,优化就业服务,创造公平就业环境,实现产业、就业、创业“三业并举”,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奖补内容

(一)岗前培训补贴政策

1.企业职工岗前培训

1)补贴内容及标准:对中小微企业新录用人员参加纳入政府补贴培训机构清单管理的机构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达到24学时以上的,给予企业每人300元一次性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补贴。

2)补贴对象:按规定开展培训,符合补贴条件的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集中参加岗前培训生活费补贴

1)补贴内容及标准:对在企业中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生活费补贴。

2)补贴对象:企业内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

(二)创业扶持政策。

1.开业补贴

1)补贴内容及标准:2017年1月1日起,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在淅川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满1年以上,且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开业补贴。

2)补贴对象: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返乡农民工。

2.创业担保贷款

1)补贴内容及标准: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体或实体,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

2)补贴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事业或其他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自主择业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以及非本县户籍人员在淅川县居住六个月以上且自主创业人员。

3.创业服务补贴。

1)补贴内容及标准:乡镇、村创办的实体吸纳“两类人员”就业达到30%(含)以上的,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服务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实体发生的物业管理、卫生、房租、水电等实际费用的50%,年补贴最高限额10000元,补贴期限截止2025年12月31日。

2)补贴对象:吸纳“两类人员”就业达到30%(含)以上的乡镇、村创办的实体,补贴期限截止2025年12月31日。

(三)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

1)补贴内容及标准: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单位部分补贴。

2)补贴对象: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四)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1)补贴内容及标准: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见习单位且按规定开展就业见习的企业,吸纳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开展就业见习的,按规定给予3-12个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2023年淅川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其中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2)补贴对象:人社部门认定为见习单位且按规定开展就业见习的企业。

备注:对上述就业奖补政策,每个人每项政策最多只能享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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