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 4
  • 5
关闭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目录
目录X

淅川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11 11:48:40 浏览次数: 【字体:

淅川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

      

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城市地价体系,规范土地市场交易,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3〕10号)文件要求,淅川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对淅川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规定,拟定于2024年10月15日上午8:00举行淅川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内容为淅川县范围内建设用地(分类别)的级别及基准地价,听证事项为淅川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的依据、标准、土地级别、基准地价等。
  二、申请条件
  1、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者在淅川县设立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熟悉和关注淅川县土地市场建设,有较广泛的群众代表性。

  三、听证会代表名额分配

听证会代表名额限定在20人以内,由淅川县自然资源局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人员。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时间、地点
  举办机构:淅川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上午8:00
  地点:淅川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
  五、申请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登录淅川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申请表,填写后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淅川县自然资源局利用股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7日18时。报名结束后,听证机构向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发送听证通知书。
  六、听证会代表应遵守以下纪律: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按时亲自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
  2、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特此公告。
          联系人: 多建飞                        联系电话:158******2092 

  淅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1

附件:淅川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申请表.docx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