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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2014年农村公路桥梁建设项目(桥梁)建设计划公示

来源: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4-11-24 14:56:30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文〔2014〕91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畅通工程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批示,落实省、市加快农村公路发展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公路发展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通畅工程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意见》(宛政〔2014〕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通畅工程(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农村公路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意义
  农村公路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公益性设施,是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公路是方便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促进农村致富奔小康的重要基础和条件,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发展,连年将其列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开展“通达杯”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全力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工作,农村出行条件明显改善。但由于投资少、道路等级低、附属设施不完善,加之相当一部分道路已进入超期服役期等原因,农村公路路况较差、通达水平有限、路桥发展不平衡和建设、管理、养护、运营不协调等问题依然突出,农村公路发展与现实需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农村公路一直是广大农民群众反映最多、呼声最高、盼望最急切、实际最需要解决的民生工程之一,也是联系服务群众、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所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做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各项工作,努力提升农村公路发展水平,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14年-2016年,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全县集中建设农村公路370公里(其中:县乡公路105公里,村道265公里),改造危桥3020延米,建设总投资3.1244亿元。总体分2014年、2015年、2016年三个建设年。全市对每一个建设年里各县(区)的建设任务实行动态总体控制,各县(区)根据全市规划内的项目具体安排组织实施,当年任务当年完成。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到2016年底基本实现乡镇政府驻地至乡镇所辖行政村有1条县乡道路连通,并且路况良好、符合等级要求,基本消除现有县乡道危桥和村道上的大中危桥,逐步打通县际、乡际断头路,安保和排水等附属设施相对完善,农村公路有大改观、新进展,对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三、工作重点
  (一)科学编制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县交通运输局和发改委要着眼大局、立足长远,研究制定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发展规划,强化对全县农村公路发展的统筹指导。根据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发展规划,与我县渠首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发展规划、产业集聚区建设、新农村建设、秦巴片区集中连片扶贫开发等规划相协调,与干线公路和水路交通规划相衔接,避免大拆大建、重复建设、浪费资源和破坏生态等现象,使农村公路真正成为改善农民出行条件、方便农业生产、推动脱贫致富、优化农村环境、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我县要在2014年年底前编制完成《淅川县2020年农村公路发展规划》。
  县交通运输局要根据全市的统一规划,对列入三年行动计划的项目,建立专门的项目库,合理安排好每年度的建设计划并严格执行。
  按照省市对纳入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的建设项目,实行“县乡自愿、先建后补”的政策要求,优先将项目安排在配套资金、用地拆迁、路基处理等工作做得好的乡镇;对工作不积极、行动不力的,暂缓计划安排;投资计划下达后,若未按要求组织实施,将收回补助资金并报请市交通运输部门进行统筹安排。
  (二)提高等级标准,提升畅通能力。要根据实际情况,按功能需要合理确定公路技术等级,统一建设标准。县乡公路一般采用二级或二级以上技术标准(路基宽度不小于8.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7.5米);乡际公路一般采用三级或三级以上技术等级(路基宽度不小于7.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6.5米);乡通行政村及行政村间连通公路一般采用四级或四级以上技术等级(乡道路基宽度不小于6.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5.0米);村道路基宽度不小于5.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桥梁设计与路基同宽。要按照《河南省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建设指导手册》的有关要求进行项目设计、施工;加大安保、排水设施建设力度,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的安保、排水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已建成的农村公路要逐步完善安保、排水设施,临水、临崖、高落差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要加快完善安保设施,穿村过街路段要加快完善排水设施,切实提高农村公路防灾抗灾能力。
  (三)加大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省市下达我县三年行动计划建设总投资31244万元,其中,国家和省补助20572万元,我县需要配套建设资金6299万元,需要解决路基建设资金4373万元。
  上级对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的补助标准是:县乡道二级、三级、四级公路和村道建设国家和省补助标准分别为65万元/公里、50万元/公里、35万元/公里和20万元/公里,桥梁2000元/平方米,县乡道安保工程5万元/公里,排水设施1万元/公里。同时,按照“路桥并重”原则,明确将县乡道小桥和村道大中桥纳入改造补助范围,与县乡道大中桥实行统一补助政策。
  县政府把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纳入当年本级财政预算,于当年4月底前足额拨付到专门账户。同时,按照建管养并重的原则,将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各乡镇对辖区内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要加强资金的筹措和整合力度,解决路基建设的资金需求问题,按照建设项目设计的技术规范要求,按照规划的时间节点做好公路用地拆迁、路基工程等工作,保障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县发改、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扶贫开发等涉及农村公路建设的相关部门,要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规划、各司其职”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统一验收”的原则,统筹协调项目管理,优先安排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共同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实施。
  要积极探索和拓宽农村公路建设投融资渠道,支持企业、个人等开展社会捐助,支持通过拍卖、转让农村公路冠名权、路域资源开发权和以工代赈等运作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发展资金,积极利用地方债券资金建设农村公路。
  (四)坚持建养并重,推动协调发展。积极促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项工作协调发展。认真落实《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完善以乡镇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以公共财政为资金主体的养护管理体制。县财政按照不低于本年度公共预算收入的1.5%严格落实日常养护资金。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责任,完善养护机构,加大养护投入,创新养护方式。县直其他部门修建的凡符合或高于公路技术标准的农村公路和桥梁,经县交通运输部门报请上级业务部门验收合格后,交由县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或乡镇政府管理养护,确保实现有路必养、养必有效,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目标。
  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有关要求,对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要及时明确公路用地范围,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杜绝乱搭乱建及违规占地现象。同时,要完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保护,确保农村公路发挥应有作用。
  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坚持路、站(亭)、运一体化发展,将农村道路客运场站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或镇村体系规划;完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试点工作。严格落实农村客运安全监管机制,努力提高农村客运安全水平。加大对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建设的支持力度,着力加强农村物流节点建设,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物流差异化发展模式。
  (五)加强监督管理,打造阳光工程。全面实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七公开”制度,对项目计划、资金来源、招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相关资金的管理,由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实行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县交通运输、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项目主管单位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施工、监理、原料供应单位负责人对质量终身负责。建设项目如出现前修后坏或达不到服役期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县交通运输部门作为农村公路建设的项目业主单位,具体负责桥梁、路面工程及附属设施的组织实施。路基工程由乡、村两级负责按标准组织实施,也可以将筹措、整合资金上解到县农村公路资金专户,由交通运输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按要求需要进行招投标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招投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施工、监理单位,确保农村公路项目合格率达到100%、县乡道建设项目优良率达到85%以上。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圆满完成,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统筹全县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落实好辖区内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工作。
  (二)严格目标考核。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必须按照时间计划保质保量全面完成。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公路“通达杯”竞赛活动,以乡镇为考核对象,以建养并重为考核目标。根据检查结果,于次年对工作先进的乡镇在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对年度建设项目未如期完成、出现严重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年终考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不合格乡镇主要领导要向县政府说明情况。
  (三)落实主体责任。县交通运输局要积极发挥行业部门的职责,认真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与项目所在乡镇的沟通协调。乡镇政府要积极与县交通运输部门对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标准,全力推进农村公路项目征地拆迁、路基建设等工作。
  (四)做好指导服务。县发改委负责做好全县农村公路规划审核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配套资金,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农村公路发展的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情况的跟踪分析和调查研究,做好分类指导和示范引导工作,加强科技推广和业务指导,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详情请点击:淅川县2014年农村公路桥梁建设项目(桥梁)建设计划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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