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政府部门网站建设维护情况的督查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12月15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国办函〔2015〕144号文件。在抽查中通报了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等问题,被列为“不合格网站”,责令要求限期整改。在此次普查中未被抽查到的单位要引以为戒,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国务院办公厅下一步还将进行第二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工作,同时将对重点领域(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人社、卫生计生、环保、民政、教育、食品药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届时将对不合格网站进行关停,并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鉴于此,县政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网站的管理,及时更新内容,杜绝“僵尸栏目”、“空白栏目”。近期,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就各部门网站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更新比较及时的单位:
县直部门:工信局、旅游局、审计局、教体局、畜牧局、科技局、环保局、农业局、人社局、湿地保护处。
乡镇(街道办):龙城街道办、商圣街道办、厚坡镇、金河镇、荆紫关镇、西簧乡、寺湾乡、老城镇、盛湾镇。
更新不及时的单位:
县直部门:药监局、文广新局、交通局、民政局、计生委、统计局、住建局、商务局、行政审批中心、林业局、国土局、财政局、规划局、发改委、城管局、工商局、质监局、移民局、监察局、水产局、卫生局、水利局、司法局。
乡镇:香花镇、上集镇、滔河乡、大石桥乡、仓房镇、九重镇、马蹬镇、毛堂乡。尤其马蹬镇、毛堂乡的政府网站“僵尸栏目”、“空白栏目”比较严重。
各相关单位接到通报后要加强对本部门网站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要求12月28日前整改到位。同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更新本部门信息,避免出现整改不彻底、问题反弹等情况。要切实把办好政府网站摆到服务人民群众、提高治理能力、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高度,加强督查考核,按照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保障本部门政府网站持续健康发展。
本期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
发:相关乡镇(街道)及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签 发:王新成 责 编:宋玉川 王彦申 张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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