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有关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遴选范围和人数
面向县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教育系统除外)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0名。
三、遴选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学历及专业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2名,不限专业;环境监测站公开遴选工作人员8名,限计算机类、环境管理类、环境工程类、环境检测类、化学类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和办法
公开遴选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淅川县委、县政府公告栏以及淅川县人民政府网、淅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6张。报名时间:2016年8月26日—9月3日,报名地点:县环保局会议室。
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一式两份。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遴选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为1:3),相应核减遴选职位。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试者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遴选职位l: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列名次。
若同一职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下一程序;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最高学历从高到低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遴选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并按有关政策执行。
五、工作纪律
(一)凡参与本次公开遴选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在淅川县人民政府网站、淅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对相关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
本公告由淅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7—69212103 69235293
附件:淅川县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淅川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5日
报名表下载(word2007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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