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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职能服务水源地生态建设

来源:南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4-11-11 10:28:30 浏览次数: 【字体:
淅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宛梅 
    淅川县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国家生态安全战略要地,全力搞好生态建设,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责任重大。检察机关在服务水源地生态建设中,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积极作为。

一、强化宣传教育,树立生态理念。积极开展送法下基层、送法进企业、送法入社区活动,通过组织宣讲团、街头设点宣传、检察人员进村入户等措施,广泛宣传生态建设和水质保护相关知识,积极开展法律监督、法律咨询、举报宣传等工作,提升社会认知度。要发挥县电视台、网络等阵地作用,通过开办“护航生态建设”法制栏目,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普及、宣传生态建设法律法规,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水源地生态建设的意见建议。以现实案例积极宣传森林防火及预防职务犯罪法律知识,努力在全民中传播“知法律、讲环保、护资源,保生态”的理念。

二、发挥检察职能,加大监督力度。一是要加大立案监督力度。重点监督破坏生态环境多发、高发的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非法采砂,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行为和引发群体性事件以及新闻媒体曝光的环保类案件。加强对农业、水利、林业、土地、环保等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对涉嫌犯罪的环保类案件线索,及时监督移送,增强震慑犯罪力度。加强对侦查机关案件办理的跟踪监督,及时掌握诉讼进程,确保案件顺利诉讼。二是要加大职务犯罪查处力度。对于涉及生态领域的各类职务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环保专项资金审批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环保执法案件处理等入手,突出查办社会影响恶劣、危害后果严重的渎职案件,增强办案效果和社会影响力。依法查处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导致的环境污染案件,促进强化环境监管,督促依法行政。三是要加大预防力度。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同步预防等手段,强化警示教育、预防宣传、预防调查、预防咨询、预防建议等工作,增强预防的针对性和说服力,降低生态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发案率。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围绕生态建设制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规范案件移送、备案、案件咨询、调卷检查等,强化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交流。要加强与国土、环保、林业、水利、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信息通报制度、案件协调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执法协作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形成监督执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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