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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法治担当”护卫“丹江绿”

来源:河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5-09-21 08:38:30 浏览次数: 【字体:

  确保一池清水入库,一泓清水北送,更需“法治担当”。淅川县检察机关按照中央“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省委“三查三保”活动要求,发挥监督职能,打击破坏生态、为官不为行为,给“源头水缸”戴上法治盔甲。
  
  该县检察机关强化监督手段,对滥采滥伐滥挖等破坏生态的“地鼠”实施“零容忍”,严防“小鼠”变“硕鼠”。先后出台了《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渠首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建立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杨某甲、阮某、杨某乙等3人合伙,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从他人处以5400元的价格购买的45棵杨树砍伐。2015年3月,杨某、阮某、耿某、李某等4人,以同样的方法,将15棵杨树砍伐。经鉴定,两次蓄积量近30立方米。案发后,检察机关及时介入,迅速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今年7月,淅川县检察院以滥伐林木罪在案发地对5人提起公诉。
  
  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常导致生态保护监管不力。为此,淅川县检察院组织了“保我青山绿水刑事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在关注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行为的同时,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隐案不报及执法过程中程序不合法、处罚不恰当等问题。
  
  该县对涉及生态领域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保持高压态势。开展了“亮剑生态建设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活动,启动了“追究渎职问责机制”。仅去年以来,该县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3件4人,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案件3件3人;查处生态领域职务犯罪2案3人。
  
  淅川县境内矿产资源丰富,非法采矿一度给丹江库区留下“生态伤痕”。淅川县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发出“关于整治非法采矿行为”的建议,在全县掀起了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该院对西簧乡排污设施不规范建议整改,监督全县建成排污设施23家,恢复农林用地1000余亩。
  
  树规矩,成方圆。该县立足南水北调中线生态环境建设实际,建立健全了检察建议、环保约谈、生态追责、生态大预防等生态“规矩”。还联合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环保、林业、国土等部门,构建社会化大预防机制。
  
  挥出“组合拳”,造就“丹江绿”。今天的淅川,山更秀、地更绿、水更清、天更蓝,森林覆盖率由几年前的32.8%提高到现在的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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