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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用司法力量守护“绿色家园”

来源:河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5-09-30 09:25:30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中国林科院专家首次对河南省淅川县森林与湿地资源综合效益进行价值综合评估:淅川县森林与湿地生产总价值为116.78亿元。
  
  淅川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和核心水源区,随着2014年中线工程的正式通水,保护好百亿生态源,确保一库清水永续京津是历史赋予淅川人民的一项重任,作为辖区法院该如何面对新形势下的挑战?
  
  专业审判生态案件建立“绿色通道”
  
  “看,桥两侧的护坡和绿化都是我们做的。”站在南水北调中线大渠肖楼桥上,来自湖北的孙某说。2013年4月至12月,他带着工人参与渠首两旁部分绿化工程。工程结束后,包工头欠他和秦某等5人劳务费共计32.5万元。今年5月,在多次讨要无果后,孙某等5人将赵某、北京某公司起诉至辖区淅川县人民法院。淅川县法院“环保合议庭”立即启动了绿色通道,缓交诉讼费,指派擅长民商事审判法官马华强具体经办。
  
  “没想到,三天时间马庭长就为我们要来了‘血汗钱’!”取款后,孙某等5人专程给法院送来了锦旗。
  
  审判执行是第一要务,保护生态是第一责任。该院主管副院长秦银安介绍,为涉生态环境案件建立“绿色通道”是淅川县法院根据县域特点,以服务大局、保护生态环境为重点,成立了由行政、刑事、民事部门法官为主体,有关部门人员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大合议庭”,对涉生态环境案件实行归口审理,专业化审判。
  
  创新机制宽严相济重“悔过修复”
  
  4月9日下午,淅川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在马蹬镇金竹河村巡回审理被告人孙某失火罪一案。“是我不小心点燃了山林,我愿意恢复植被。”63岁的孙某满怀愧疚地向法庭表示。
  
  去年3月18日,被告人孙某在山上自家地里进行春耕时,将烟蒂随手扔在了旁边的荒草中,致使荒草点燃后引起山坡大面积着火。经鉴定:孙某引燃的该山坡过火面积4.33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18公顷,荒山面积2.15公顷。审判庭当庭判处被告人孙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要求孙某在二年内对被毁山地进行育苗护绿,待法院与林业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将退回其缴纳的5000元复植补绿保证金。
  
  “悔过修复”是该院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制度的同时,尝试适用的生态恢复司法机制。通过要求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保证金,确保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避免了“以刑代罚”、“一罚了之”的现象。
  
  今年以来,淅川县法院共审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69件,开展生态环境案件巡回审判18次,7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判令15名被告人植树复绿410余亩,放生1.3万尾鱼苗,受教育群众3万余人。
  
  产业转型转出绿色发展,司法能动动出生态文明。面对新形势下的挑战,淅川县法院院长魏建国表示,法院不仅要勇于担当,乐于奉献,更要善于作为,奋勇向前,让淅川的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真正让库区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人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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