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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召开纪检监察系统强化履职尽责动员工作会议

来源:县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5-12-23 08:56:30 浏览次数: 【字体:
  12月22日,淅川县召开纪检监察系统强化履职尽责动员工作会议,传达省、市纪委近期会议精神和南阳市强化履职尽责会议精神,通报了近期市纪委查处的“四风”案件,安排部署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强化履职尽责工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在会上要求,必须从“全、细、高、严”四个字上下功夫,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能动性。
  
  会上, 指出,要做到纪检监察系统管理全覆盖。全县乡镇(街道)纪(工)委、县直单位纪委、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县委巡察机构的所有人员,包括借调、上挂锻炼、临时人员,全部纳入教育管理的范围,确保内部监督无遗漏,严防“灯下黑”。会上,23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向县纪委递交了《廉洁履职承诺书》。
 
    会议还印发了《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开展严格职责标准构建责任体系强化履职尽责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制定清单、背书定责、述职履责等环节的规定动作、操作流程。县纪委干部监督室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清单制定等情况把关归档,并建立起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业绩档案,实时记录纪检干部的奖惩情况,并作为考核和提拔的重要依据。完善县纪委常委分包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定期到分包单位督促指导工作。
  
   强调,在理清岗位标准上,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及干部树立“跳起来摘桃子”的意识,有业务工作在全市争第一的目标,在全省争先进、在中央纪委亮相的勇气;增强争一流的积极性,用铁的纪律打造执纪铁军,树牢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同时,要重监督严问责,出台了《淅川县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不到位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层层划分了纪检监察局领导班子、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纪委负责人、一般同志的责任。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在监督问责他人的同时,首先从内部开始自查,并明确了纪委干部监督室、办公室等相关室内部监督职责。不管哪位纪检监察干部出问题,坚决从严从重从快处理,问题严重的,坚决清出队伍,并坚决问责,实施“一案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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