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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法官为俺送来执行款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22 10:34:30 浏览次数: 【字体:
 “大热天的,法院不仅为我们要来了‘血汗钱’,还考虑到隔河渡水我们去县城不方便,专程为我们送来这辛苦钱,真是太感谢了!”6月20日上午,见到淅川县人民法院三名执行干警送来的劳务款,樊某、姚某等8名申请人拉住干警的手连连致谢。
 
 
  2014年,樊某、姚某等8名村民受雇于唐某,为其提供果树种植、浇水等劳务。后因唐某未支付其劳务报酬,今年4月,遂诉至辖区盛湾法庭。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唐某于2018年4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拖欠樊某、姚某等8名原告的劳务报酬共计52255元。调解协议生效后,唐某仍迟迟不履行,樊某等8人遂向淅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唐某下达了有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唐某以无钱为由,未履行调解协议义务,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帮助8名村民早日拿到劳务报酬,执行干警一边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唐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查封,一边联系唐某,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后果,并劝其“换位思考”,体谅村民们挣钱的辛苦。
 
  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唐某将52255元执行款送到了淅川法院。承办法官考虑到有2名当事人因身体原因行走不便,盛湾镇距离淅川县城有80多公里,隔河渡水,交通不便,当前又是夏忙时节,村民们来回一趟不容易,遂主动驱车前往盛湾镇,将执行款送到了8位申请人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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