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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法院开展春节前集中执行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18 09:53:30 浏览次数: 【字体:

2月1日至2月10日,淅川法院利用岁末年关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春节的“黄金时期”,开展了为期七天的春节前集中执行活动,主要针对“五类”案件、小标的案件及执行和解未履行的案件。为确保执行效果、打出执行声威,执行人员提前对案件进行了梳理摸排,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此次集中执行共查找被执行人30余人次,拘传17人次,实际执结案件11件,执行到位标的54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孙某与王某某民间借款纠纷一案,申请标的3万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部分案款,剩余案款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其长年在外务工下落不明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此次集中执行前梳理出了该案件,办案人员决定去王某某家“碰运气”,看其是否回家过年。到了王某某家之后,其家属告诉办案人员王某某还在外地务工没有回家,办案人员发现其家属可能在撒谎,便在屋子里进行查找,在屋顶的一个杂物间找到蜷缩在一角的王某某,办案人员便将王某某传唤到法院执行局,给其告知了如果再不履行案款可能带来的后果,之后被执行人王某某主动履行了剩余的案款。
张某与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双方在执行阶段达成协议,约定春节前李某支付张某11万元,到了约定的时间李某没有按期履行。2月3日,承办人员将李某传唤至法院执行局,李某解释今年受疫情影响,生意没有去年好,没有凑够11万元,在法官的主持下,李某履行了案款8万元,剩余3万元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到五一前履行完毕,本案终结执行。
2月7日凌晨六点半,淅川法院执行干警兵分三路奔赴城区和各乡镇,开展执行行动。行动中,执行干警将释法说理、耐心劝诫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结合,对暂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要求其列出还款计划,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法律强制力推动执行工作开展,打击失信行为,维护法律权威。
法官提醒:春节是一家团圆的日子,为能和家人共度一个美好祥和的团圆年,请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要心存侥幸,否则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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