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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国土资源局积极组织开展违法违规用地集中整治活动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4-03-20 11: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全县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动员会后,我局迅速行动,全面展开违法违规用地集中整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专门成立了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党委书记张淅强任组长,局领导刘景昌、景占清、周培江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二级单位和国土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景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及时做好信息上报,研究协调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的重大事项,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督办推进。同时落实局领导分包责任制,局班子成员分包到城区四个国土资源所,指导、督促本次集中活动的开展。

二是夯实工作责任。3月12日上午,我局召开了由国土所长和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班子扩大会议,对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巡查监管的若干规定》(淅国土资〔2014〕24号),明确了开展需要加强执法巡查的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职责分工和责任追究措施,要求各国土所加强24小时执法巡查工作,继续坚持每日“零报告”制度,各单位相互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对违法违规用地建设活动动态巡查到位、及时报告到位、立案查处到位、移送到位、配合到位

三是严明工作纪律。我局实行土地执法巡查属地负责,重心下移,实行网格化管理,要求各国土所工作人员分包到土地巡查第一线,土地监察大队对于上报和交办的案件要及时进行立处查处。对于在巡查、查处法环节中出现问题,导致工作被动的,一律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巡查监管的若干规定》中的奖惩措施追究责任。同时明确对巡查明确在活动开展期间,所有一线工作人员不许请假,所有请假人员立即到岗参与工作。

四是迅速展开工作。按照县“双清”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工作任务,我局为没收处置组的牵头责任单位。会后,我局立即腾出了两间专门办公室,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并挂牌开展工作。同时按照工作方案中“对违法建设的没收,3月20日前两镇两街道区域均不得少于2起”的工作要求,我局于3月12日下午,组织召开了没收处置组抽调人员碰头分析会,制定了没收处置近期工作计划和下步工作重点,为按时完成没收处置的工作任务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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