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枫桥经验】大石桥司法所成功化解两起农村宅基地房屋邻里纠纷
农村建房讲究多,邻里之间虽然在生活中相互照应,但是在建房问题上,也容易引起纠纷。近期,大石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两起宅基地建房纠纷,化解了双方矛盾,赢得了群众的口碑,用实际工作践行了“枫桥经验”。
大石桥乡茅坪村村民贺某芝与邻居袁某生因宅基地建房引发争执纠纷,因贺某芝新建房屋时将袁某生家房屋后的挡水墙拆除,并在建设偏屋的地基已超出宅基地范围,且裸露地表,造成安全隐患,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无果,袁某生到乡调解委员会反映情况,申请调处。乡调解委员会上户实地了解情况,调解员毕均清咨询司法所值班律师,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并邀请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现场勘查。根据屋场房屋建设规划,要求贺某芝在建房时不得损坏他人利益。双方当事人也互谅互让,最终达成协议,贺某芝恢复对方防洪墙,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裸露地表的地基部分予以修砌整齐,方便出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大石桥乡柳家泉村民贺某岐雇佣施工队翻建自家房屋时,由于事先未做防护措施,又因操作不当,导致邻居李某坡家墙体破裂受损严重,成为危房。李某坡要求贺某岐修复受损墙面并赔偿损失,在未赔偿之前不得施工。贺某岐对索赔金额表示难以接受,双方产生纠纷来到大石桥司法所调解。村居法律顾问李振东就相应的法律进行了讲解,用情理、法理对双方进行劝说,调解员通过“背靠背”的方式,让他们能够念及邻里情谊,换位思考,各退一步。经过调解,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贺某岐当面转付赔偿金,李某坡不再阻扰盖房施工。至此,一起因房屋损害引发的矛盾纠纷得到解决。
人民调解无小事,今后,大石桥司法所将进一步践行“枫桥经验”,加大纠纷调解力度,坚持司法为民,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积极贡献法治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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