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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执法队伍实行百分制考核

来源: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5-03-03 09:09: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强林政执法队伍管理,推进林政执法队伍“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近年来,淅川县出台《淅川县林政执法队伍“四化”建设责任制考评办法》,对林政执法队伍实行百分制考核。

    该办法共计50条,总分100分,分为执法办案、财物管理、卫生管理、日常事务管理和奖罚措施等七个方面,其中,执法办案占总分的60%,对执法办案的着装、执法程序、立案时间、调查取证、办案期限等都有明确规定,作出具体要求。同时,该办法还明确了对不按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案;案件证据弄虚作假;因工作失误引起上访、复议、申诉事件;执法办案负责人与从事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经营者相互勾结,充当“保护伞”,为经营者通风报信;每月考核考评总分低于60分的,对所属执法队伍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撤销其职务。

    为了促进该办法落实,该县还规定每月由林业局一名领导带队,组织法制室、监察室及相关单位组成联合考评小组,对林业各执法单位进行考评,现场打分排序,进行通报。

    该办法促进了林业执法人员工作作风转变,有效调动淅川林政执法队伍干事创业积极性,全县森林资源案件事件较以前下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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