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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四督四查”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7-09 09:08:30 浏览次数: 【字体:

    民政工作好坏,事关民生、事关稳定、事关全县社会发展大局。如何保证各类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四督四查’是载体、是创新、是保证,促进了工作、改进了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为今后民政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层。”7月7日,淅川县民政局局长董钊告诉笔者。

    据悉,淅川县民政局积极履行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救灾救济、优抚救助、社会服务与管理等职责,充分发挥“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的作用。全县现有各类保障对象57160人,全年对各类救助对象实施救助达6100余人次,全年发放的各类民政资金达1.2亿元左右。

    具体工作中,该局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引领“四督四查”工作深入开展。
    
    抓教育,提高民政干部廉洁履职意识。4月10日,该局组织各乡镇(街道)民政所长、会计、机关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召开了“四督四查”动员会,观看了《不作为乱作为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并邀请县纪委农风室主任黄黎同志就近年来在对乡镇(街道)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案例进行细致的剖析; 4月20日、5月8日,先后二次召开会议,对各乡镇(街道)民政所长、会计、机关中层以上党员干部进行勤政廉政、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由涉农股室分管领导或股室主要负责人亲自撰写培训材料,并结合相关案例对民政各项惠农政策、规定、程序进行详细解读;6月10日,又组织全县乡镇(街道)民政所长、会计、敬老院院长,局二级单位会计、局机关有关股室工作人员召开了全县基层民政财会业务培训会,并邀请到了县纪委农风室主任黄黎同志、县财政局支付中心副主任李明珠同志、县审计局工业股股长张国伟同志对违反财经纪律责任追究、财务管理及财会事务、财务审计及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应注意的事项做出了深刻的讲解与剖析。会上由盛湾镇民政所、寺湾镇民政所分别对生产救灾、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进行了交流发言。通过培训,使全县基层民政财会业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更加规范,进一步提高了我县民政干部的廉洁履职意识和工作能力,切实增强了民政干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抓公开,以公开促公平、促公正。该局大力推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农廉网、“阳光政务”栏目、机关公开栏等平台广泛宣传各类民政惠民政策,公开办事流程、资金发放标准、各类惠民资金发放情况、监督电话,亮出服务承诺;通过机关电子显示屏公示新增城乡低保的人员名单;同时,出资20余万元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统一制作高质量的低保公示栏,要求设置在村民集中、便于群众观看的醒目位置,对新变更低保对象进行常态化公示,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并向县纪委及市民政局报送简报10余期。
 
    抓制度建设,靠制度管人管事。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党委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低保对象复核检查制度》、《机关公务接待制度》、《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建立了党风政风“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临时救助制度、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等。为了有效整治基层党员干部及其近亲属在城乡低保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该局制定下发了《淅川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基层党员干部违规享受城乡低保专项政治实施方案》,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纠正了一批基层党员干部在城乡低保管理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了民政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健全了民政各项规章制度。
 
    抓明责,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明确局党委对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各项惠民政策、资金落实的主体责任,及局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督促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廉政、勤政,切实解决民政系统遗留的“四风”问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民政所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工作的主体责任,与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加强对民政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管,并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确保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抓规范,进一步规范资金运行。民政强农惠民资金能采取社会化发放的一律实行社会化发放,专户专帐,实行资金封闭运行,暂无条件进行社会化发放的,严格发放程序,健全完善发放档案,规范资金运行,实行公开发放。为进一步规范生产救灾、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在五至六月份以局文件的形式对各乡镇(街道)分别下发了关于生产救灾、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规范管理使用的通知,使全县生产救灾、医疗救助资金按照上级的要求,在管理、使用、发放方面取得了进一步规范。同时,严格执行涉农资金项目报上级纪委备案制度,及时将民政强农惠农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报县纪委备案,确保民政各项惠民资金规范运行,并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抓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今年,该局重点就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救灾救济等方面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对基层党员干部违规享受城乡低保开展专项政治活动。成立了4个以副局长为组长的督导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质询问题、座谈走访等方式,分别对全县各乡镇(街道)进行全面督查,每个乡镇随机抽查3-5个村。目前,各督导组的检查工作基本结束,通过检查梳理出在农村低保、五保认定、救灾救济资金管理、评议、公示制度落实,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账目管理等5个方面共19项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向各乡镇(街道)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随后将就整改情况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整个活动务实重效。在开展基层党员干部违规享受城乡低保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阶段,各乡镇(街道)通过政策宣传,全县已有城市低保11人,农村低保69人,基层党员干部自动申请取消享受低保待遇,随后我们还要通过专项检查对违规享受低保的基层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抓问责,进一步营造风气正的良好环境。为通畅信访渠道,加快推进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配齐了计算机终端、扫描仪、高拍仪、身份证读卡器、自动登陆查询终端等设备,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等方式,对群众反映以及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一查到底。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未决、忽视民生、为官不为的‘庸政’、‘懒政’不作为;对违规办理低保,擅自挪用、截留、占用民政专项资金等乱作为,要‘动刀子’、‘出重拳’,对情节严重的坚决采取组织措施,相关线索移交到县纪委严肃查处,力求达到问责一个,惊醒一片的目的。
 
    随着“四督四查”工作的深入开展,截止今年5月,共取消、变更农村低保1065户1514人;取消、变更城市低保117户166人;查办信访、人访违规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32起共42人;由于去年上级对我县冬令救济款下拨比较晚的原因,个别乡镇账户上仍滞留有部分冬令救济资金,已责成相关乡镇于4月底全部按程序发放到救济户手中;对检查出的5个方面共19项问题,责令相关乡镇已基本得到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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