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为进一步提高普法效果,使广大人民群众近距离接触司法,感受公正,11月30日上午,淅川县人民法院在县城体育广场设立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以开庭审理真实案例的形式,零距离向广大老百姓进行普法教育。县领导方建波、朱林森、张平、王建军、高宛梅、黄长林、张明、秦振才、罗建伟一起参加了旁听。
在体育场看台中间设立的巡回法庭,庄严肃穆,来自社会各界的500余名群众列席旁听。上午十时许,审判长宣布被告人王某夫妇二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赵某等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自2013年至2015年期间,以高息存款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较大,再以高息向企业和个人放贷。经公安机关侦查,王某、赵某尚未偿还部分本金和利息,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同时,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以股东身份参与另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予以追加起诉。法院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赵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两名被告人当庭深刻反省了自己的过错,表示自己今后一定要重新做人,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据悉,近年来,淅川县法院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多次将巡回法庭搬进社区、乡村和校园等地,通过开展巡回法庭,将惩治犯罪与普法教育相结合,零距离开展法制宣传,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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