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石桥乡委员会关于建立脱贫责任组第二组长制度的通知
淅大发〔2018〕52号
中共大石桥乡委员会
关于建立脱贫责任组第二组长制度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村级帮扶队伍力量,夯实村级脱贫组织保障,推动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现就建立脱贫责任组第二组长制度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近年来,我乡村级脱贫责任组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力量,收到良好效果。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贫困村帮扶力量不足、帮扶合力不强等问题,特别是非贫困村帮扶力量薄弱,脱贫攻坚工作亟待加强。
根据脱贫攻坚精锐尽出的工作要求,为了顺利完成2019年全县整体脱贫任务,根据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建立脱贫责任组第二组长及乡直单位帮扶村工作制度。这是统筹整合、充实强化帮扶队伍力量的重要举措,是改进工作作风、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深化认识,精心组织,协同配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组织架构
各乡直单位对口帮扶1—2个村,由单位负责人担任对应村脱贫责任组第二组长,在村脱贫责任组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帮扶名单如下:
1、乡信用社帮扶纸房沟村;
2、乡派出所帮扶官田村;
3、温家营小学帮扶温家营村;
4、乡卫生院帮扶荆扒岭村;
5、乡中心小学帮扶泉水沟村;
6、乡财政所帮扶东湾村;
7、乡国土所帮扶磨峪湾村;
8、乡司法所帮扶东岳庙村;
9、孙台小学帮扶茅坪村;
10、乡供电所帮扶横沟村;
11、清风岭小学帮扶姚家湾村和清风岭村;
12、乡中帮扶刘家沟村。
三、落实职责任务
1、监督检查。第二组长要对帮扶村的各项扶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乡党委、政府汇报。
2、了解情况。要分包贫困户,开展经常性入户走访,深入了解村情民意,全面掌握贫困状况,找准制约本村发展的问题和原因,摸清群众的困难和需求。
3、帮助开展工作。结合本单位优势资源,积极帮助村开展扶贫工作,办好惠民实事,帮助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各乡直单位和村级脱贫责任组第二组长扶贫工作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表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中共大石桥乡委员会
2018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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