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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网站10月27日刊发报道——《开展“三资”清查 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大石桥乡 发布时间:2023-11-03 11: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开展“三资”清查 助力乡村振兴

“从前期的督导情况看,群众对清‘三资’工作知晓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要通过召开群众代表会议、户代表会议宣读清查结果等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日前,淅川县纪委监委召开清“三资”专项工作督导组会议,总结前期工作,部署下步任务。
为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淅川县纪委监委启动清“三资”专项工作,通过“三资”清查,进一步澄清农村集体“三资”底子,规范“三资”管理,从源头上预防整治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该县纪委监委出台《淅川县清“三资”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抽调财政、审计等部门人员成立清“三资”工作组,制定村级自查、乡镇审查、县级验收三个流程图,紧盯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明确“三资”清查重点,列出清“三资”专项工作负面清单,着力解决“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使用效益,为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治理水平提升奠定基础。
高质量完成清查工作,培训指导必不可少。清“三资”工作组邀请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业务骨干,对乡镇工作人员进行两次集中培训、6次分片培训,乡镇街道累计组织培训34次,为清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针对村级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业务指导组先后印发《淅川县农村集体“三资”清查表填表说明》《清“三资”清查表填报指导意见》,及时对清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解疑释惑。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清“三资”工作组建立“日汇报、周研判、月调度”工作机制,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成立8个督导组,每天在微信群书面汇报督导开展情况,每周召开研判会,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每月召开一次乡镇分管领导参加的调度会,听取乡镇工作汇报。截至目前,已召开周研判会3次、月调度会一次。同时,对于工作不重视、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启动问责。截至目前,已约谈乡镇党委书记1人、副科级干部1人;移交问题线索4件,正在按程序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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