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
无障碍阅读
|
适老版

淅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金融惠企政策清单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7-12 10:09: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县以上金融惠企政策清单

1、《关于进一步延长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实施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182号):延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实施期限至2021年底。

2、《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强化“三个做到、两个到位”的通知》(郑银办发〔2020124号):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行对稳企业保就业政策的要求,对有市场、有潜力、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企业和群体做到“应贷尽贷、应延尽延、应减尽减”,统筹协调地方政府进一步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代偿补偿、扩大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和应急周转“资金池”规模,做到“征信担保到位,风险补偿到位”。

3、《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金融服务降低融资成本的意见》(宛银发〔20212号):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切实加大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力度,提升民营、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捷性,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积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合理延长企业还款期限、深化银税互动,推动南阳市金融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4、《市金融工作局宛政〔202014号》:上市挂牌支持

(1)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600万元奖励。其中,在证券公司指导下完成以上市或挂牌为目的的股改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给予100万元奖励;辅导备案登记的,以河南证监局网站公示的备案信息为准,给予100万元奖励;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受理申报的,以受理通知书为准,给予100万元奖励;上市交易后,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以招股说明书为准,给予300万元奖励。

(2)对在境外主流资本市场上市并实现融资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3)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80万元奖励;进入新三板精选层的企业,再给予120万元奖励;精选层转板上市后,按照上市板块对应奖励额度扣除转板前已支付奖励额度,再给予一次性差额奖励。

(4)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5)对外地上市公司迁址我市并完成工商登记、纳税登记变更的,给予一次性600万元奖励。

二、淅川县金融惠企政策清单

1、《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淅政[2017]1)对于在中国大陆或香港成功上市的企业,奖励1000万元,分段奖励;对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于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奖励30万元,展示板挂牌的,奖励5万元;对于通过买壳借壳上市,并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全部迁至我县的企业,按上述政策奖励。

2、《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续贷应急周转资金池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淅政办[2020]31)为没有不良诚信记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生产经营正常、市场前景良好、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银行同意给予续贷、具有还款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提供还贷续贷周转服务;资金实行有偿使用,资金占用费按日结算,5日以内按人民银行发布的LPR利率计算,5日至10日内按人民银行发布的LPR利率上浮30%计算,原则上不超过10日,超过10日按日万分之六罚息。

3、《转发上级行关于印发河南省“百千万”行动计划和“861”暖春行动政银企对接工程方案的通知》(淅银发〔202011号):及时搞好对接,落实金融支持。及时将“861”暖春行动已入库企业纳入“百千万”行动企业名录库,围绕双名录库企业需求,及时搞好对接和金融支持,加强对辖内银行与双名录库企业对接情况的跟踪监测。

4、《关于印发淅川县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特别帮扶行动方案的通知》(淅银发[2020]25号):对名录库内企业分类认定,划分为优先保障类企业、重点保障类企业、普惠保障类企业等,落实好主办银行制度,协调主办银行对企业做好银企对接,落实金融支持,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咨询电话:69213869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