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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政办【2020】30号文件政策解读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2-23 10:42:3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编制规范性文件解读的通知

 

淅政[2020]30号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意见文件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按照“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2020年底,建立1-2家符合我县实际,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3年底,初步形成合法有序的市场环境,基本建成示范引领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到2025年,基本形成主体多元、服务多样、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三、文件依据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宛政办名电[2020]39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一是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二是加大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力度;

  三是培育多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主体;

  四是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发展;

  五是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监督管理。

六、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如果之前出过类似文件)

 

七、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婴幼儿照护机构的场地、租金、用水、用电、用气实行价格优惠;减少各项税收工作;加强土地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社会支持。

八、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20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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